1月5日 消息:近日,因VIP會員無法屏蔽廣告,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酷我科技進行罰款5萬的處罰。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酷我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樂”會員中心首頁有“免廣告”一欄,點擊出現“廣告屏蔽。無廣告推送,靜靜享受屬于你的音樂時光”文字表述內容。但實際在購買會員后仍然有廣告出現。
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情況說明稱,“廣告屏蔽”為酷我音樂豪華VIP會員所擁有的一項功能。用戶在購買豪華VIP會員后,酷我音樂將為其屏蔽所有對外銷售的與酷我APP相關產品無關的商業廣告以及播放頁面直播間廣告,但酷我APP相關活動、產品及內容的宣發和公益廣告不在屏蔽范圍之內。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到用戶反饋后,第一時間對頁面進行優化完善。目前新版本頁面對豪華VIP“廣告屏蔽”范圍作出了詳細界定及解釋。
對此,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廣告中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不準確、不清楚、不明白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項的規定,應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參照《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試行】》編碼C33349C020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決定作出行政處罰處罰如下:罰款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