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消息,近期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樂融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與樂視品牌營銷策劃(北京)有限公司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民事一審判決書公布。案號為(2018)京0108民初57942號。
經審理法院最終判決如下:一、被告樂視、樂融于本判決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向原告百度連帶支付2015年11月份、2015年12月份、2016年2月份拖欠的電影票款共計44292125元;二、案件受理費290776元,由被告樂視、樂融負擔258642元,于本判決生效后七日內交納。公告費260元、保全費5000元由被告樂視、樂融負擔,于本判決生效后七日內交納。
企查查顯示,樂融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下稱“樂融致新”)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冊資本約3.7億元人民幣,企查查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目前已被列入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