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商戶因拒絕餓了么強制“二選一”,店鋪被下線關閉。4月7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判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餓了么)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令其賠償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外賣)經濟損失80000元。這是繼阿里巴巴集團被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重罰182億元之后,餓了么再因不正當競爭敗訴。
根據判決書顯示,2019 年5 月15 日,餓了么客戶經理李斌斌前往宇宸小吃店洽談獨家戰略合作業務,并承諾給予一定優惠。遭到店主朱某某明示拒絕后,當晚22 時48分,餓了么區域經理孫達梭、客戶經理李斌斌將該店在餓了么平臺網絡店鋪設置為“無效”,同時餓了么系統平臺短信告知舉報人“您的門店被提報關店,原因是:暫不合作,……”,導致該店在餓了么平臺網絡店鋪無法接收外賣訂單。朱某某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舉報投訴后,至同年5 月16 日21點59 分,孫達梭將宇宸小吃店的平臺網絡店鋪恢復為“有效”。
溫州市中院認為,拉扎斯公司溫州分公司(餓了么)要求用戶關閉美團外賣平臺經營者合法提供的服務,逼迫商戶與其簽訂獨家合作協議來排擠其他經營者的競爭,迫使商戶不得不在美團外賣、餓了么等平臺之間做出選擇。在遭到商戶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通過后臺操作的技術手段關閉涉案商戶在餓了么平臺上的店鋪,在商戶投訴后才予以恢復上架。該行為嚴重違背了商戶的真實意愿,限制了商戶對銷售渠道的自主選擇權,損害了商戶的商業利益。餓了么平臺的上述行為將會嚴重妨礙、破壞美團外賣等其他外賣平臺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服務的正常運行。另外,上述行為還會導致消費者從多個外賣平臺獲得產品和服務的渠道喪失,使消費者的選擇權嚴重受限,并且也會擾亂公平、有序、開放、包容的互聯網競爭秩序。因此,拉扎斯公司溫州分公司(餓了么)的上述行為,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需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外賣)經濟損失(含合理費用)80000 元。
據了解,早在2019年5月,餓了么就曾發布道歉聲明,就此前不正當競爭行為向美團道歉。
據相關人士透露,美團目前也在安徽、浙江、廣東等多地,對餓了么多起涉嫌不正當競爭、影響商戶利益的案件進行起訴,索賠總金額高達800萬元,并再次要求餓了么公開道歉,消除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