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充不進電去,是蓄電池的壽命到期了;
選購時國產大品牌的就可以;如飛毛腿、耐力等都可以;如果自己會鑒別質量優劣,也可以選購中小廠家的品牌產品;
手機電池起鼓,一般是由于漏氣所至,通常都上無法繼續使用的開始;
手機的電池鼓了,對手機的壽命是沒有影響的;但是一般起鼓之后的電池,有的容易發生爆裂;在手機狹小的空間內,容易損壞手機;所以起鼓之后的電池就不要使用了;
一般手機電池的壽命是以充電、放電的次數來決定的;一般返修、翻新的蓄電池充電次數在50次左右,所以購買時都信誓旦旦的告訴你,保修三個月、或者半年;一過保修期肯定使不長;
普通廠家生產的蓄電池充電、放電次數在100-180次左右;使用期限在一年到兩年左右;好的廠家生產的蓄電池充電、放電次數200-300次左右;使用期限在兩年到三年左右;進口、原裝的蓄電池充電、放電能夠達到500次以上,使用年限就更長了;
一般的蓄電池最忌諱的就是過充電、過放電;只要遵照這兩條原則,就能夠最大限度的使用和發揮出蓄電池的最大使用壽命周期來。
2、三星手機電池怎樣充電最好?要充多少時間?
1、如何為新電池充電 在使用鋰電池中應注意的是,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后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 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于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手機中的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不僅理論上是如此,從我自己的實踐來看,從一開始就采用標準方法充電這種“自然激活”方式是最好的。 對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通常,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方法,就是適合該手機的標準充電方法。 此外,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 此外在對某些手機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和手機/充電器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鋰電池同樣也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對鋰電池同樣也很不利。這就引出下面的問題。 2、正常使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在我們的論壇上,經常可以見到這種說法,因為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手機電池的電盡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我找到一個關于鋰離子電池充放電循環的實驗表,關于循環壽命的數據列出如下: 循環壽命 (10%DOD): >1000次 循環壽命 (100%DOD): >200次 其中DOD是放電深度的英文縮寫。從表中可見,可充電次數和放電深度有關,10%DOD時的循環壽命要比100%DOD的要長很多。當然如果折合到實際充電的相對總容量:10%*1000=100,100%*200=200,后者的完全充放電還是要比較好一些,但前面網友的那個說法要做一些修正:在正常情況下,你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假如你的電池在你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當然你如果愿意背著充電器到辦公室又當別論。 而你需要充電以應付預計即將到來的會導致通訊繁忙的重要事件的時候,即使在電池尚有很多余電時,那么你也只管提前充電,因為你并沒有真正損失“1”次充電循環壽命,也就是“0.x”次而已,而且往往這個x會很小。 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并不是要你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盡量把手機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曾經有人因為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后,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手機在后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客服檢修。這其實就是由于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于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 3、對鋰電池手機的正確做法 歸結起來,我對鋰電池手機在使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 2、當出現手機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 3、鋰電池的激活并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手機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 因此,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電池手機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如果你以前是按照錯誤的說法做的,請你及時改正,也許為時還不晚。 當然,在手機及充電器自身保護和控制電路質量良好的情況下,對鋰電池的保護還是有相當保證的。 補充:
3、三星GTS3850手機充電時電池圖標一直閃動但是不顯示充電怎么回事?
樓主呀,,,您太有才了。。。
4、三星手機電池第一次充電要多長時間啊!
你用的手機是鋰離子電池。因為我公司也是做鋰電,可以幫你解答這個問題。
新電池激活,充電12小時誤解的更正
在論壇的許多地方,都看到這樣的說法,似乎已經成為了經典。但真理如果離開的特定的條件,就變成了謬誤。
1、12-14小時的由來:第一代的鎳鎘電池,是需要小倍率充電的,一般建議充電電流1/10C,比如你的電池容量是600mAh的,那么1C就是600mA,1/10C就是60mA。因此,充滿電需要10多個小時,對于鎳鎘電池,小倍率充電有好處。
2、目前手機所配的電池情況:主流手機基本上都是鋰離子電池,離我們印象最近的應該是3210,配的是鎳氫電池,在我們周圍好像找不出用鎳氫電池的手機了。
3、鋰離子電池的知識:我們只說容量一方面。衡量一個鋰離子電池的容量有兩個檢測方法:1C充、0.2C放;0.2C充、0.2C放,不管用什么充電制式,都應該達標。因為鋰離子電池已經不同于以前的鎳鎘電池了,1C的高倍率充電已經可以平常接受,而且也是必須應該接受的了。而如果一個600mAh的電池以1C充電,1小時左右應該充飽了,如果手機直充是這樣設計的(很多都是0.5C-0.8C),12-14小時是無稽之談。
以GB/T18287 2000國家標準所規定的,當恒流充電至4.2V,轉恒壓,當電流下降到0.01C時即認為充電終止。例如充電器充電電流是0.5C,充600mAh的電池,2小時左右充電電流會降到6mAh,此時認為已經充飽。為什么會降到0.01C呢?因為已經飽了,這是電芯的反映。
其實對鎳氫電,國家標準也已經規定了高倍率充放電的指標,現在我不多談。
4、什么算“激活”?鋰離子電池本身就是“活”的,假如設計容量600mAh,我雖然充電2小時就飽了,然后放電,可以得到容量600mAh,設計的容量達到了就可以了,這有什么活不活的問題呢? 技術監督部門執行國家標準,檢測容量是用1C充電的,然后放,5次中有一次容量達到算合格。 所以正常使用,正常充電即可,從新電池就這樣用下去吧,不用擔心“激不活”。
5、充14小時是騙自己:用手機直充,2小時左右已經滿了,剩下的時間是“烤”機時間,如手機的充電控制有誤差(有的),那么就是考驗電池的時間。用不過關的座充(市場上太多了)充電14小時,你的電池還沒開始為你賣命就先過了一劫,好狠心呀!
5、三星手機電池首次充電
最好電量 在剩20%的時候 去沖
6、三星手機一插充電器就顯示電池已取下怎么回事
我也是這樣的情況,不知道怎么解決,非要拿下電池在萬能充上充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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