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規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的; (七)戶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 (八)女滿45周歲、男滿50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的; (九)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審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住房公積金有什么用,很多。買房、貸款、裝修、建房、租房、還貸。
2、住房公積金交錯可以退嗎?
填寫:1、《住房公積金主動付款申請書》(蓋公章);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三聯蓋公章); 3、主動付款說明(注明原因,員工編號、身份證號及所需退款金額,并由其本人簽字確認;以及你公司名稱、開戶行名稱、公司銀行賬號),此說明需請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簽字。 準備好以上3份資料,直接去柜臺辦理即可。我們公司上月辦過一次,但錢貌似還沒退回來,這月辦業務得問一下了~
3、住房公積金提取比例是多少?有規定嗎?
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并無約定五年....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的,可在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后即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申報的材料
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繳存單位審核同意后,持以下相關材料到省直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①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住房公積金存折。
具體版本如下: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于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準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后,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于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準制定。
4、住房公積金要多久才可以退
沒具體時間的,買房的時候可以,裝修的時候可以,退休了也可以.
5、東莞2011年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退款么?
一、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如職工公積金賬戶已處于封存狀態則無需提供此項);
2、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4、《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注:此種類型提取金額在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提取;提取金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需經公積金中心或中心派出辦事處審核后辦理提取。
二、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領取《失業證》的(指本市戶口職工失業的)
1、失業證、失業備案表或就業失業手冊(蓋市勞動部門公章)原件;
2、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4、《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追問:
6、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市府大院六樓602(一)辦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抵押貸款暫行辦法》等文件。(二)辦事項目:1、住房公積金提取辦事部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時限:3個工作日必收要件:(1)申請書;(2)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取款通知書);(3)購房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購房發票和貸款合同;(4)身份證(離退休證);(5)傷殘、死亡、終止勞動關系、合法繼承等證明。辦事程序:受理→初審→審批聯系電話:33186702、購(建)房抵押貸款:辦事部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時限:10個工作日必收要件:(1)申請書、貸款審批表、經濟收入證明;(2)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3)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發票、國土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4)繳款證明;(5)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書。辦事程序:受理→初審→復審→審批聯系電話:331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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