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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一)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擬訂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劃并指導實施;起草有關農業機械化法律、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
(二)提出有關設施農業、農用航空、保護性耕作和節水農業裝備等重大經濟、技術政策,并監督實施。
(三)提出農業生產機械裝備的技術要求和發展要求,擬訂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引導農民使用新型農機產品;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四)提出農業機械化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承擔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指導保護性耕作、秸稈機械化處理等農業機械化重點技術的試驗、示范;指導農業機械化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五)負責農機作業質量、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機產品試驗鑒定;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機產品進行調查,并公布結果;擬訂農業機械化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六)依法組織實施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安全生產;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登記備案、核發牌證及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考試、發證、審驗工作的監督管理,監督道路外農機違章行為查處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擬訂扶持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
(八)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的監督管理。
(九)指導農業機械化生產,組織開展農機跨區作業;提出農用柴油供應、價格和補貼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
(十)指導農機維修管理;提出農機更新報廢政策建議并組織實施。
(十一)編制農業機械化基本建設規劃,提出項目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編制本領域財政專項規劃,提出部門預算和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建議并組織或指導實施。
(十二)承擔農業機械化信息和統計相關工作。
(十三)開展有關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指導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
(一)宣傳貫徹國家發展農機化和推進現代農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行規行約,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完善行業自律;
(二)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有關行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和建議;參與起草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并參與組織標準的宣傳培訓;
(三)根據授權進行行業統計工作,收集、整理行業信息;依照有關規定創立會刊、網站及相關出版物,為行業提供信息指導與服務,為政府部門制訂政策提供依據;
(四)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開展以下活動開展農機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的評價工作;
(五)組織行業技術培訓、專業技能教育等工作;
(六)受政府委托承辦或依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技術展覽展示活動,組織農機現場演示活動;
(七)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和產品,參與培育國內的專業市場,提供科研資源整合、技術成果轉讓等中介服務工作;
(八)協調本行業與相關產業的關系,反映會員的愿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九)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政府部門委托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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