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是根據國務院在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的。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合并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稅務局。
北京地稅誕生于新中國成立以來規模最大、范圍最廣、內容最深刻、力度最強勁的1994年稅制改革大背景,壯大于知識經濟洶涌澎湃的世紀之交,創新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步完善的重大戰略機遇期。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該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地方稅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該市地方稅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和措施的實施辦法,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在該市執行中的征管和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市政府確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標,負責編報該市地方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開展稅源調查,加強地方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地方稅收收入分析情況。
(三)負責該市涉及稅收的重大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經濟調節的政策建議。
(四)承擔組織實施該市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稅、資源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稅收的滯補罰收入等的征收管理責任(不包括已明確由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的地方稅部分),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該市地方稅收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制定該市貫徹落實辦法并組織實施,規范納稅服務行為,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稅收政策法規咨詢和輔導等納稅服務工作。
(六)監督檢查該市各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七)負責該市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稅收信息化建設規劃、管理制度及相關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稅收管理工作現代化,保障稅收信息安全;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 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 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一、群眾團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
1個群眾團體: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直屬機關工會。2個社會團體:北京地方稅務學會、國際稅收研究會
10個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稅務信息收集、分類、加工、整理和綜合利用工作。2、信息系統安全保障中心 承擔地稅信息系統網絡安全和運行保障工作;承擔信息系統數據的備份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縣)地稅局、直屬分局、所屬事業單位等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工作。3、信息系統運行維護中心 該中心為信息中心所屬相當于副處級事業單位。4、票證管理中心 負責北京市普通發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發票管理制度建設,企業發票的控制和管理,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征管業務工作所需的各種票證的印制、保管和供應工作。5、納稅服務中心 負責有關稅收政策的電話咨詢及發票真偽的查詢工作;負責接轉涉稅案件的舉報及納稅人對稅務工作人員的投訴工作。6、機關后勤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后勤服務保障與物業管理工作。7、干部培訓中心 承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干部教育培訓任務。8、老干部活動中心 承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離退休干部的學習、康樂活動。9、《北京地方稅務公報》編輯部 負責編輯、發行《北京地方稅務公報》,宣傳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發布該市地方稅收最新政策文件,介紹稅收征管的業務知識,指導納稅人依法納稅。10、北京市稅務檔案資料管理中心 負責承擔地稅系統業務檔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統計、查閱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稅收歷史資料檔案的征集、保管及專業研究等工作。
二、7個直屬分局
開發局分局、西站分局、燕山分局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根據市地稅局確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標負責編制地反思給回收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依法實施征管范圍內各稅種、費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具體實施稅收政策咨詢和納稅服務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一局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對該市內資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實施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對該市涉稅大案要案及市地稅局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稽查二局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實施地方稅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對該市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個人實施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對該市涉稅大案要案及市地稅局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一直屬分局主要職責:負責全系統稅源戶籍管理及稅源數據的采集、審核、錄入、調查、核實和維護;負責實施稅源的動態監控和管理;負責對稅源爭議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裁定;負責全市在京中央企業和企業總部稅源信息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直屬分局主要職責:負責該市宣傳、貫徹稅收法規及規章;根據市地稅局確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標,負責編制該市農業稅稅收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該市征管范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的地方稅政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征管范圍內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具體實施稅收政策咨詢和納稅服務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昌平區、密云縣、平谷區、懷柔區、延慶縣、燕山分局、西站分局、開發區分局、第二直屬分局、稽查一局、稽查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