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教育局是主管赤壁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上級有關教育的政策、指示,開展依法治教;統籌協調全市教育,促進各類教育協調和諧發展;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管理體制改革;按照權限,負責本市高招、中招及師資類畢業生分配工作,擬定全市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管理并指導全市教職工隊伍的建設;負責全市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赤壁市先后被評為國家和湖北省“兩基”工作先進縣(市)、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先進縣(市)、湖北省首批教育興農示范縣(市)、湖北省職業教育先進市、湖北省規范教育收費示范縣市,被省教育廳確定為全省課程改革試驗縣(市)。《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教育報》、《湖北日報》、《咸寧日報》等多家中央、省、市新聞媒體對我市教育改革進行了專題報道,中國教育電視臺評價我市是“農村基礎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幟”。 2008年,赤壁市教育局先后榮獲教育部班主任遠程培訓國家級優秀項目團隊、全國中小學黨建工作科研先進單位、湖北省教育資源整合先進單位、湖北省電教工作先進單位、湖北省教育工會先進單位、咸寧市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咸寧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赤壁市紅旗單位。
赤壁市有各級各類學校122所,其中,民辦學校15所,廠礦學校1所。全市在校學生學生87878人,教職工5009人。赤壁市教育系統牢固樹立“以生為本、以德樹人、以質立校”的辦學理念,以優化資源為抓手,著力打造均衡教育;以特色創建為抓手,著力打造特色教育;以德育工作為抓手,著力打造育人教育;以課堂教學為抓手,著力打造品牌教育;以安全教育為抓手,著力打造和諧教育。堅持追求教師隊伍專業化、課堂效益最大化、質量評價科學化、學校發展特色化。赤壁市的教育質量得到顯著提升,教育事業得到全面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擬訂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速度、規模和步驟,指導、協調、監督教育規劃和計劃的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督促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組織指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督促檢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的落實情況。
(五)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對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的統籌管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負責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學前機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與有關部門一起做好全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按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長的推薦、考核、任用工作。統籌管理全市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技術教育的招生計劃,協調管理招生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后勤工作、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規范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普通話師資培訓和測試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