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支持和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為重點,以優化發展環境為保障,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整合社會資源,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體系,培育一批有潛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發揮科技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做出貢獻。
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條件
1、在山東省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生產、開發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為主,且尚未按照《認定管理辦法》通過認定的企業;
2、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屬于《認定管理辦法》中《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1項授權或進入實審期的發明專利;
(2)3項以上授權或已正式受理進入審查階段的其他自主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
4、企業財務管理規范,有能力設立研發費用輔助賬,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較好成長性,注冊時間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三、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程序
1、企業申報。申報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條件進行自評,符合條件的,向市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
2、各市審核推薦。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定期組織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省高企認定辦)備案;
3、省高企認定辦審查備案。省高企認定辦負責承擔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具體工作,按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條件對各市推薦的企業進行備案審查,對審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每年分兩批批復,并頒發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證書。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一)企業自評。申報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進行自評,符合條件的,需向合肥市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
(二)市科技局審核。對企業申報材料實行定期受理,定期組織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考察、公示和公布。根據審核結果對企業現場考察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在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結果無異議的,以正式發文公布。
四、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一)企業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書》(附電子版);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近1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審計報告(原件)及項目證明材料(包括立項批復、立項報告);
(五)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匯總表及轉化結果證明材料(主要指產品證明材料,包括產品檢測報告、測試報告、銷售合同、增值稅發票等,還可附上產品用戶意見、照片、查新報告、新產品證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