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一:創業不是“置之死地”
馬云一直是個不安分的人,很早就已經開始創業。最初和一幫鐵哥們成立了一個翻譯社,為了維持翻譯社的運轉,他甚至背著麻袋去義烏販賣小商品。后來他接觸到了互聯網,他意識到:互聯網必將改變世界!雖然當時在杭州甚至還沒有開通撥號上網業務,就是遠在美國的楊致遠也不過剛剛創建雅虎不到一年。但馬云卻萌發出一個想法:我要做一個網站,把國內的企業資料收集起來放到網上向全世界發布。這樣,馬云又先后創辦了中國黃頁和阿里巴巴。
很多人都認為馬云的成功在于他敏銳地發現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不過是提前登上了那條駛向黃金島的大船。其實,更準確地說,他的成功不在于他如何的敏銳,而在于他的闖勁。在1995年創辦最初的“中國黃頁”踏入互聯網行業之后,1997年底馬云跑去北京加盟了中國外經貿部下屬的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出任該中心信息部總經理。這次出走,對馬云的意義重大,因為他在這里鍛煉了自己的“嗅覺”:在眾多信息中判斷趨勢走向。更重要的是,馬云在這個中國重要的對外經濟窗口里,逐步使自己的B2B思路成熟:用電子商務為企業服務。
“其實最大的決心并不是我對互聯網有很大的信心,而是我覺得做一件事,經歷就是一種成功,你去闖一闖,不行你還可以掉頭;但是你如果不做,就像晚上想想千條路,早上起來走原路,一樣的道理。”馬云提起當初,贊賞的是自己的勇氣而不是眼光。1999年3月,馬云在北京取經后又回來杭州創業,阿里巴巴網站正式推出。
當然,最值得創業者學習的不僅是他的“闖勁”,更應該是他的“謹慎前行”.馬云絕對不是為了創業就把自己“置之死地”的野獸派創業者,相反而是用最小的代價來做好創業前的準備。
馬云在創辦阿里巴巴之前在家里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啟動資金必須是PocketMoney(閑錢),不許向家人朋友借錢,因為失敗可能性極大。我們必須準備好接受‘最倒霉的事情’”.
創業不是置之死地,我們必須準備好接受“最倒霉的事情”.
原則二:創業不僅要想,更要做!
馬云和他的伙伴們把各自口袋里的錢掏出來,湊了50萬元,開始創辦阿里巴巴網站。首先要讓世界范圍內的人知道阿里巴巴,他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
1999年至2000年,馬云不斷實施著一個戰略行動。他成為了“空中飛人”,不停地往返于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幾乎參加了全球各地尤其是經濟發達國家的所有商業論壇,去發表瘋狂的演講,用他那張天才的嘴宣傳他全球首創的B2B思想,宣傳阿里巴巴。他如同一臺不知停歇的機器,一臺演講機器。有時一個月內可以去三趟歐洲,甚至一周內跑七個國家。他每到一地,總是不停地演講,他在BBC做現場直播演講,在麻省理工學院、沃頓商學院、哈佛大學演講,在“世界經濟論壇”演講,在亞洲商業協會演講。這個瘦弱的男人大聲的對臺下的聽眾喊道:“B2B模式最終將改變全球幾千萬商人的生意方式,從而改變全球幾十億人的生活!”
馬云在忙碌,他的創業合作伙伴也沒有停歇。一段時間里,每天工作16-18個小時。他們日夜不停地設計網頁,討論創意和構思。很快,馬云和阿里巴巴在歐美名聲日隆,來自國外的點擊率和會員呈暴增之勢!馬云和阿里巴巴的名字就這樣被《福布斯》和《財富》這樣的重量級的財經媒體所關注。于是,2000年以高盛為首的多家公司,向阿里巴巴投入了500萬美元的風險資金,軟銀老總孫正義要給馬云3500萬美元的投資(馬云嫌多只接受了2000萬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