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倒了,但是他到底倒在了哪里?眾說紛紜,對這樣一個活生生的案例,我們要明是察非,正確理解一個倒下的傳奇創業者和他的創業故事,同時以為警鑒。
2010年5月18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黃光裕構成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億元。他的妻子杜鵑,因內幕交易罪,被判處3年6個月的徒刑,罰金2億元。他的同鄉和下屬許鐘民兩罪并罰,判處3年徒刑,處罰1億元。
隨著審判長宣讀完長達半個小時、65頁的判決書,黃光裕在看守所的500多天的等待畫上了暫時的句號。這一天,注定成為黃光裕——這個在中國商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狂人——一生中又一個重要轉折,或許是他人生中最低迷的時刻,也是其“黑白”人生中一個新的開始。
2008年11月23日,黃光裕遭公安機關拘查,繼2006年黃光裕及其兄黃俊欽因涉及銀行違法貸款被調查后,黃光裕二次被立案調查。隨后,眾多媒體開始深入挖掘黃光裕的原罪及其發家故事。相關新聞報道,2006年公安部啟動了對黃俊欽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調查,查封其全部資產;曾先后效力于黃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層于星旺等人被逮捕。更早之前,銀監會也參與了相關摸查;摸查目標,是“新恒基系”及黃光裕所控“鵬潤系”的整體銀行貸款和負債。報稱,黃光裕再次被捕,不排除其地產方面運作上的違法行為,但據國美內部人士傳言,近年來,黃光裕把大量資金挪往海外,存在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另有傳言說,黃老板在操作地產方面存在大量違法事實,包括賄賂、挪用資金等。更有評論,黃光裕迷戀于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則有偏離本分、在歧路漸行漸遠之感,最終自掘墳墓、鋃鐺入獄。對于這樣一個“墜落”或“毀滅”的絕佳案例,再次成為民營企業原罪深重的強力佐證。
翻看過往新聞,我們看到大量關于黃光裕僭越法律的“爆料”。雖然在“5?18”之后,等待黃光裕或將是已定14年的囹圄生活;但是,在這些或灰或黑的爆料之外,不能抹殺的是,這位曾經的中國首富風光無兩,擁有中國最大的家電零售集團——國美電器,同時又橫跨地產行業。黃光裕開創了中國家電連鎖模式,將國美打造成世界級的知名企業。他的魄力、他的冒險精神、他的草根創業傳奇,都給了國人以巨大鼓舞和激勵。像黃光裕這樣的人,稍有差池,往往會成為歷史或制度的犧牲品。中國民營企業研究會會長保育鈞就曾指出,黃光裕案說明的不僅僅是民營企業家的原罪,更是公權力的原罪。
時下,隨著這樣一個商業傳奇人物的倒下,我們到底該如何去正確評價黃光裕?則是擺在中國的企業家、媒體和公眾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明其是,則能知創業者篳路藍縷、開啟山林之功;察其非,則可有覆轍勿蹈、以警后人的之鑒。“今天你一無所有,但明天你什么都有了,而后天你又回到了起點。”黃光裕曾如此感慨命運的無常。一語成讖!入獄或許將是他人生的又一個起點。或許,14年之后,55歲的黃光裕將再次回到人們的面前,那時的他,將再次呈現給大家什么傳奇,我們尚不得而知,只能等待。
如今的黃光裕,正如那句游戲名言:哥不在江湖,江湖卻有哥的傳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