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市人保局、市婦聯等單位日前聯合下發婦女創業就業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推動本市婦女自主就業進程。“婦女創業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貼息資金。
貼息政策分為兩種——針對個體戶和合伙經營創辦的小企業。個體戶的個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如果是“微利項目”的,無須第三人對其承諾擔保。符合條件的婦女可向注冊登記地區縣婦聯或人保局提交書面申請。
優惠對象:應有本市戶籍且在勞動年齡之內,包括農村婦女,持有《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的女性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登記失業婦女,已畢業但尚未就業的女大學生,未就業的女復員轉業軍人。
九類微利項目
1、在社區、街道、工礦區等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自主和合伙創業經營項目;2、零售業;3、住宿和餐飲;4、工藝美術品制造及其他手工加工業;5、搬家、配送服務業;6、遞送服務業;7、居民服務業;8、辦公服務業;9、其他服務業。
從事微利項目的個體戶初次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8萬元,誠實守信按期還本付息的,再次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辦小企業的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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