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低標價高收款怎么回事?超市低標價高收款超市違規拒絕雙倍賠償
【超市低標價高收款】近日,一超市低標價高收款,標價99元的睡衣收款139元。睡衣區負責人表示是銷售員未及時更換掃碼價簽所致。
孔先生按店里規定,提出多收款項應雙倍賠償。“之前和我們交涉的員工做不了主,便叫來了當天負責睡衣區的管理人員。但那個管理人員過來,只跟我們說了句‘不賠,你愛上哪兒告上哪告’,就轉身走了”。在孔先生的據理力爭下,服務臺的工作人員對其幾番安撫,并退還了40元差價。但孔先生依然不能接受這種解決方式,“標低價高收價,還態度惡劣,太過分了”。
日前孔先生在樂天瑪特四道口店購買了一套標價為99元的睡衣,結賬卻被收取139元。他按照超市的規定,提出多收款項雙倍賠償的要求,遭到拒絕。北京晨報記者昨日實地探訪發現,貨架標簽更換為139元。睡衣區負責人表示是銷售員未及時更換掃碼價簽所致。經本報介入后,昨日稍晚時間,樂天瑪特向孔先生道歉,并同意賠償條件。
付款發現多收40元
11月25日,孔先生夫婦在樂天瑪特四道口店購物時,為女兒挑選了一套睡衣。“當天那款睡衣標價是99元,我覺得很劃算,正巧還剩一套適合我女兒的尺碼”。孔先生果斷將睡衣買下,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在收銀臺結賬后核對賬單發現,這款睡衣實際收款金額為139元,比標價多出40元。記者從孔先生出示的購物小票和他拍攝的貨架標簽照片上看到,商品編號完全一致,標價確實與結算價格不符。
孔先生回憶稱,他當場拿著睡衣到超市服務臺反映問題,工作人員叫來該睡衣區的員工,“她對比后,一個勁兒地讓我們退貨。”孔先生稱,妻子很心儀這套睡衣,“超市標價收款價格有別,應該有個說法,不能只給出退貨的解決辦法敷衍了事。”
為收費巧立名目供應商“出血”敢怒不敢言
目前商超亂收費的覆蓋范圍廣,幾乎涉及所有商場、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違規收費的項目接近30種,可謂五花八門、名目繁多,絕大多數供應商均被“雁過拔毛”。
李英是北京一家快速消費品供貨商公司的副總經理,從業10余年小有成就,但愈發嚴重的商超亂收費問題成為壓在她心頭的重擔。她告訴記者,我國傳統的商業模式是廠家、供貨商、超市、消費者,而大型商業超市是連接生產與消費的主渠道,占據絕對強勢地位,從商品進入超市到消費者購買整個流程,幾乎每個程序都向供貨商收取各類費用。
采購是供應商商品進入超市的第一個門檻,需要簽署正式合同。以李英公司進入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為例,合同上約定需要首先交包括進場費、條碼費共約100萬元。合同上簽的是新品費,如果再增加一個品,一個品一個店需要3000元。節慶費每個店需要5000元,一年一般按照6個節日計算;店內還有海報費,一檔海報2000元,檔期為一周或者兩周,全年一般需要5檔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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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低標價高收款】近日,一超市低標價高收款,標價99元的睡衣收款139元。睡衣區負責人表示是銷售員未及時更換掃碼價簽所致。
孔先生按店里規定,提出多收款項應雙倍賠償。“之前和我們交涉的員工做不了主,便叫來了當天負責睡衣區的管理人員。但那個管理人員過來,只跟我們說了句‘不賠,你愛上哪兒告上哪告’,就轉身走了”。在孔先生的據理力爭下,服務臺的工作人員對其幾番安撫,并退還了40元差價。但孔先生依然不能接受這種解決方式,“標低價高收價,還態度惡劣,太過分了”。
日前孔先生在樂天瑪特四道口店購買了一套標價為99元的睡衣,結賬卻被收取139元。他按照超市的規定,提出多收款項雙倍賠償的要求,遭到拒絕。北京晨報記者昨日實地探訪發現,貨架標簽更換為139元。睡衣區負責人表示是銷售員未及時更換掃碼價簽所致。經本報介入后,昨日稍晚時間,樂天瑪特向孔先生道歉,并同意賠償條件。
付款發現多收40元
11月25日,孔先生夫婦在樂天瑪特四道口店購物時,為女兒挑選了一套睡衣。“當天那款睡衣標價是99元,我覺得很劃算,正巧還剩一套適合我女兒的尺碼”。孔先生果斷將睡衣買下,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在收銀臺結賬后核對賬單發現,這款睡衣實際收款金額為139元,比標價多出40元。記者從孔先生出示的購物小票和他拍攝的貨架標簽照片上看到,商品編號完全一致,標價確實與結算價格不符。
孔先生回憶稱,他當場拿著睡衣到超市服務臺反映問題,工作人員叫來該睡衣區的員工,“她對比后,一個勁兒地讓我們退貨。”孔先生稱,妻子很心儀這套睡衣,“超市標價收款價格有別,應該有個說法,不能只給出退貨的解決辦法敷衍了事。”
為收費巧立名目供應商“出血”敢怒不敢言
目前商超亂收費的覆蓋范圍廣,幾乎涉及所有商場、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違規收費的項目接近30種,可謂五花八門、名目繁多,絕大多數供應商均被“雁過拔毛”。
李英是北京一家快速消費品供貨商公司的副總經理,從業10余年小有成就,但愈發嚴重的商超亂收費問題成為壓在她心頭的重擔。她告訴記者,我國傳統的商業模式是廠家、供貨商、超市、消費者,而大型商業超市是連接生產與消費的主渠道,占據絕對強勢地位,從商品進入超市到消費者購買整個流程,幾乎每個程序都向供貨商收取各類費用。
采購是供應商商品進入超市的第一個門檻,需要簽署正式合同。以李英公司進入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為例,合同上約定需要首先交包括進場費、條碼費共約100萬元。合同上簽的是新品費,如果再增加一個品,一個品一個店需要3000元。節慶費每個店需要5000元,一年一般按照6個節日計算;店內還有海報費,一檔海報2000元,檔期為一周或者兩周,全年一般需要5檔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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