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個稅匯算清繳征求意見公布 什么是個稅匯算清繳?如何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2019年是個稅改革大年,2019接近尾聲,2020年個稅申報也已經(jīng)啟動。12月14日,國稅局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個稅匯算清繳政策征求意見發(fā)布后,對我們的個稅計算和繳納將產(chǎn)生哪些影響呢?哪些人不用辦理個稅匯算清繳呢?
什么是個稅匯算清繳
簡單來說,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綜合稅制,通俗講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這與我國原先一直實行的分類稅制相比,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發(fā)生了改變。即將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并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周期計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平時取得這四項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guī)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納稅人需要將上述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匯總,收入減去費用后,適用3%~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nèi)已經(jīng)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這個過程就是匯算清繳。
如何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1.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網(wǎng)頁端、12366自然人專線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
2.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
3.可以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按照規(guī)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此外,如果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自然無需辦理年度匯算。同時,納稅人自愿放棄退稅,也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018年10月1日以后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5000
“十三五”規(guī)劃對“十二五”規(guī)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改革創(chuàng)新;遠近結合,更加注重以解決長遠問題的辦法來應對當前挑戰(zhàn),既以五年為主,銜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各項目標,又考慮更長時期的遠景發(fā)展。
科學謀劃“十三五”發(fā)展,立足國情,緊扣國計民生,以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動力,認真研究一批對經(jīng)濟發(fā)展和結構調(diào)整全局帶動性強的重大工程,對推進社會建設、生態(tài)環(huán)保、改善民生作用顯著的重大項目,對解決突出矛盾、增進公平效率有力有效的重大政策,為補短板、增后勁、促均衡、上水平提供支撐。加強科學論證,規(guī)劃主要目標任務進行測算,具有嚴肅性;“三個重大”(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充分論證,列入規(guī)劃,逐步實施。
2019年是個稅改革大年,2019接近尾聲,2020年個稅申報也已經(jīng)啟動。12月14日,國稅局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個稅匯算清繳政策征求意見發(fā)布后,對我們的個稅計算和繳納將產(chǎn)生哪些影響呢?哪些人不用辦理個稅匯算清繳呢?
什么是個稅匯算清繳
簡單來說,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綜合稅制,通俗講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這與我國原先一直實行的分類稅制相比,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發(fā)生了改變。即將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并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周期計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平時取得這四項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guī)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納稅人需要將上述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匯總,收入減去費用后,適用3%~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nèi)已經(jīng)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這個過程就是匯算清繳。
如何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1.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網(wǎng)頁端、12366自然人專線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
2.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
3.可以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按照規(guī)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此外,如果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自然無需辦理年度匯算。同時,納稅人自愿放棄退稅,也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018年10月1日以后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5000
“十三五”規(guī)劃對“十二五”規(guī)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改革創(chuàng)新;遠近結合,更加注重以解決長遠問題的辦法來應對當前挑戰(zhàn),既以五年為主,銜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各項目標,又考慮更長時期的遠景發(fā)展。
科學謀劃“十三五”發(fā)展,立足國情,緊扣國計民生,以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動力,認真研究一批對經(jīng)濟發(fā)展和結構調(diào)整全局帶動性強的重大工程,對推進社會建設、生態(tài)環(huán)保、改善民生作用顯著的重大項目,對解決突出矛盾、增進公平效率有力有效的重大政策,為補短板、增后勁、促均衡、上水平提供支撐。加強科學論證,規(guī)劃主要目標任務進行測算,具有嚴肅性;“三個重大”(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充分論證,列入規(guī)劃,逐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