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近年來我國農藥殘留標準制定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規范標準制定,實現原理、程序、方法與國際接軌。制定了《食品中農藥殘留風險評估指南》《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制定指南》和《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制定指南》等技術規范。茶葉中茚蟲威等8項限量標準上升為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同時,已頒布實施的3650項限量標準全部經過評議。二是完善標準體系,增強標準的系統性和配套性。清理整合17部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形成統一的食品中農藥殘留強制性國家標準。清理修訂413部食品中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基本解決了鮮食農產品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嚴重不足及檢測方法與標準不配套的問題。
據了解,農業部提出要做到農藥登記和殘留標準制定的同步銜接,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合理銜接。更加注重標準的科學性、針對性、保護性,開展有針對性的風險監測評估研究,增強標準對農業產業安全的保護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