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經濟建設合理用地需求,支持穩增長重點建設及時落地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關系十幾億人吃飯大事,必須保護好,絕不能有閃失。要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堅決杜絕占多補少、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的現象。“制定《指導意見》總的意圖就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耕地保護的指示要求,通過采取改革措施,探索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新的途徑和方式。”劉明松說。
劉明松說,近年來,隨著各地持續不斷補充耕地,耕地后備資源尤其是優質后備資源越來越缺乏,補充耕地數量難度加大,特別是直接開墾補充同等質量的耕地和水田,許多地方難以做到。在當前各項建設還必須占用一定耕地的情況下,需要實事求是地探索改革措施,根據耕地資源狀況尋找一條行之有效的耕地占補平衡途徑,實現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因此,《指導意見》的出臺,也可以說是被“逼”出來的改革舉措。目的就是既要保障經濟建設合理用地需求,支持穩增長重點建設及時落地,又要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充分發揮耕地占補平衡對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占用耕地的補救作用,堅守耕地紅線。
劉明松說,《指導意見》明確改革舉措的核心,即在補足耕地數量的前提下,通過對現有耕地提質改造、以補充耕地與改造耕地相結合方式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這里有兩重含義,一是提質改造,二是補改結合。提質改造就是針對現有劣質、等級低的耕地,通過改善土壤、排灌等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耕地質量,或者通過改造農田水利等設施,將旱地改為水田的土地整治行為。補改結合就是在新開墾了耕地、落實了補充耕地數量基礎上,補充耕地質量和水田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通過對現有耕地提質改造的途徑,即補充一塊、改造一塊結合起來,總體實現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
未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大多數農民同意,不得強制實施旱改水
“提質改造、補改結合是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創新舉措,應當注意總結實踐經驗,審慎穩妥推進。要堅持因地制宜,從自然條件和生態建設要求出發,科學合理地做好規劃。要將提質改造、補改結合納入土地整治規劃內容,對整體布局、規模、時序進行統籌安排。嚴禁違反規劃擅自毀林開荒造地,擅自填海、填湖、填濕地墾造耕地,破壞生態環境。不得違背當地農業生產和水資源客觀條件,將不適宜改造的旱地強行改造為水田。”對于提質改造、補改結合應該注意什么問題,劉明松表示。
提質改造、補改結合要納入土地整治項目管理。按照土地整治項目管理規定要求,對提質改造項目認真進行可行性論證,搞好規劃設計,做好實施管理和驗收工作。對耕地進行提質改造應具有一定建設規模,集中連片,發揮規模效益。要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高質量、高起點推進耕地提質改造,確保取得實際成效。
提質改造、補改結合要堅持政府主導,充分發揮國土、農業、水利、林業、財政等相關部門作用,協同推進,這也是浙江、江西等省份先行先試取得的寶貴經驗。將提質改造、補改結合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納入政府耕地保護重要議事日程,加大政府組織領導力度,有利于推進工作開展。同時,在實施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未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大多數農民同意,不得強制實施旱改水土地整治。
各類城市建設涉及占用耕地的,不能采取補改結合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指導意見》明確,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受資源條件限制,難以做到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可通過補改結合方式,在做到補充耕地數量基礎上,結合實施現有耕地提質改造,落實耕地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但各類城市建設涉及占用耕地的,不能采取補改結合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而應當按照現行做法直接開墾優質耕地和水田,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充分發揮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約束作用,倒逼城市挖潛利用存量土地、節約集約用地。”針對實行補改結合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適用范圍,劉明松表示。
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申報建設用地時,應對補改結合補充耕地涉及的耕地面積、質量等級、水田等說明清晰,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補充耕地方案嚴格審查把關。對于農用地轉用需報國務院批準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審查報告中說明情況,明確審查意見,確保補充耕地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