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
彈性預算法又稱動態預算法,是指企業在分析業務量與預算項目之間數量依存關系的基礎上,分別確定不同業務量及其相應預算項目所消耗資源的預算編制方法。
2. 優點
考慮了預算期可能的不同業務量水平,更貼近企業經營管理實際情況。
3. 缺點
(1)編制工作量大;
(2)市場及其變動趨勢預測的準確性、預算項目與業務量之間依存關系的判斷水平等會對彈性預算的合理性造成較大影響。
(一)公式法
1. 基本思路
要求按成本與業務量之間的線性假定。將企業各項目成本總額分解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兩部分。
構建模型:y=a+bx
即:預算成本總額=預算固定成本額+預算單位變動成本額×預計業務量
2. 特點
優點:便于在一定范圍內計算任何業務量的預算成本,可比性和適應性強,編制預算的工作量相對較小。
缺點:按公式進行成本分解比較麻煩,對每個費用子項目甚至細目逐一進行成本分解,工作量很大。
【提示】優點的工作量小是針對模型建立后,再進行成本計算,就很簡單,工作量小。缺點的工作量很大是指的建立模型的工作量大。
(二)列表法
1. 定義
列表法列表法是指企業通過列表的方式,在業務量范圍內依據已劃分出的若干個不同等級,分別計算并列示該預算項目與業務量相關的不同可能預算方案的方法。
2. 特點
優點:不必經過計算即可找到與業務量相近的預算成本;混合成本中的階梯成本和曲線成本,可按總成本性態模型計算填列,不必用數學方法修正為近似的直線成本;
缺點:在評價和考核實際成本時,往往需要使用插值法來計算“實際業務量的預算成本”,比較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