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商住樓產權是多長?商住樓產權到期后怎么辦?商住樓產權到期之后土地會不會被國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著的房屋怎么辦?針對于商住樓產權到期后怎么辦這個問題,今天,小編就為大家答疑解惑!
其實所謂的商住樓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 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 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而續期費用如何計算,目前的商住樓使用年限規定中并無關于此項的規定。
一般來說,住宅房產權是70年,辦公樓是50年,商業是40年。但是,現在的房子都不會使用70年的,按現在的政策,商住樓產權到期后繳很少一部分土地續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樣。
如商住樓產權到期,提供以下兩種情況以供參考:
如果政府要收回土地,需要拆房子,那么會和房主談房子賠償問題。
如果政府愿意把土地繼續給房主使用,那么可以再和政府簽土地使用的合同,交些土地使用費給政府。現在,拆遷補償,也變得越來越規范和有法可依。
總結: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商住樓產權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讀了上面的商住樓產權的內容,對商住樓產權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想了解更多有關商住樓產權的信息,就請關注一路發發家居資訊之裝修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