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曾軼可
19日,人民日報再度發文點評曾軼可事件,文中稱:音樂人曾軼可為其不當言行道歉了,但后續商演已被主辦方取消。公眾人物能否有情緒?可以有,但“敢愛敢恨”也得先有是非觀。自身有錯卻趾高氣揚煽動網絡暴力,是無知、無理且無法。更重要的是,過邊檢不是走紅毯,法治面前沒有明星通道。追星族再粉偶像也會懂:法律在前,旋律在后。
近日,內地女歌手曾軼可發布微博,怒陳在北京首都機場遭到某邊檢人員刁難,指責其蠻不講理私用職權,隨后更是以九宮格圖片的形式曝光該人員的照片,引發輿論關注。對此,北京市邊檢總站發布情況通報,還原事實經過,指出曾軼可不配合面相對比、對民警爆粗口等事實,并強調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20日,曾軼可就在邊檢入境時不配合檢查、在網上披露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一事發文道歉,稱“我承認自己前兩天言行失當,難以相信自己當時竟是如此情緒化。在這里我向所有人致歉,如果有機會我也愿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對于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我愿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后果”。
一、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曾軼可工作將暫停,草莓音樂節演出被取消
6月19日,摩登天空官博發布退票流程,稱曾軼可將不參與草莓音樂節演出,“經慎重考慮,2019長沙草莓音樂節陣容做調整,曾軼可將不參加演出,其他參演陣容不變。鑒于演出陣容已做調整,我們接受退票”。
19日下午,曾軼可微博發文為機場事件道歉:“我承認自己前兩天言行失當,難以相信自己當時竟是如此情緒化。在這里我向所有人致歉,如果有機會我也愿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對于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我愿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后果。”
有媒體連線經紀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會對藝人保持監督,并正在考慮暫停其接下來的工作行程。
二、人民日報再評曾軼可事件:法制面前沒有明星通道
人民日報法人微博6月19日評論,音樂人曾軼可為其不當言行道歉了,但后續商演已被主辦方取消。公眾人物能否有情緒?可以有,但“敢愛敢恨”也得先有是非觀。自身有錯卻趾高氣揚煽動網絡暴力,是無知、無理且無法。更重要的是,過邊檢不是走紅毯,法治面前沒有明星通道。追星族再粉偶像也會懂:法律在前,旋律在后。
6月19日早間,女歌手曾軼可因連發9張照片曝光邊檢人員證件照一事,遭到紫光閣、共青團中央、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人民日報、央視新聞、法制日報等網絡點名。
19日下午1時許,曾軼可終于發文道歉。她表示,承認自己前兩天言行失當,難以相信自己當時如此情緒化。
曾軼可在個人微博中表示:“在這里我向所有人致歉,如果有機會我也愿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對于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我愿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后果。”
三、曾軼可自稱在首都機場遭刁難,九宮格曝光邊檢證件照
17日下午,中國內地女歌手曾軼可發布博文,怒稱在北京首都機場遭到某邊檢人員刁難,指其蠻不講理私用職權,隨后更以“九宮格圖片”形式曝光該人員的證件照片。
目前,@北京邊檢 及@首都機場 等部門并未發表官方調查結果或聲明。截至發稿前,觀察者網也未收到官方回復。
該事件成為網絡熱議話題后,大多數網友表示目前只有曾軼可一方證詞難辨對錯,但她在禁止拍照的邊檢處拍照,并公開相關邊檢人員的個人信息,這一行為可能違反《出入境管理法》。
曾軼可,中國內地女歌手,1990年出生于湖南省常德市,以選秀節目《2009快樂女聲》全國第九名的成績出道,近日在綜藝節目《我是唱作人》中表現活躍。
17日下午,曾軼可在個人微博發文,稱回國時遭到北京首都機場邊檢人員刁難,在自己已經通過機器自助查驗后,被對方要求摘掉帽子過檢。
她在具體情況闡述中表示,自己“準備退回去摘下”帽子,但邊檢不允許其退回原路,并將其叫進房間開始“錄像教訓”,即便該邊檢的“上級”同意讓其離開,稱曾軼可“是公眾人物,應該小心”,這名邊檢人員仍然兇神惡煞,還阻擋兩人的交流解釋。
對此,曾軼可怒斥該邊檢人員“蠻不講理,私用職權”,將其稱為“不問原因就隨意拘留行人的下級職員”,認為他應該受到嚴重的處罰。
她還在這條博文中配上了兩張有該邊檢人員的證件及相關個人信息的照片。
當晚該博文內容引發熱議,但有人指出這條博文在修改前,曾有過“還說我罵你,在你有嚴重錯誤的情況下,我罵你全家又怎樣”的一句話。
修改后這句話被刪去,并在文末加上了“我們需要通情達理的機場工作人員,不需要蠻橫無理的,謝謝”。
深夜,曾軼可還把該邊檢人員證件照的放大圖,沒打碼處理地以“九宮格”形式再次曝光。
曾軼可“狂發9圖”的行為令人詫異,這條博文更是直接“竄”上了微博熱搜第一名。
目前這兩條博文都已查詢不到,但在曾軼可的微博相冊中仍能找到該邊檢人員的證件照片。
截至發稿前,@北京邊檢、@首都機場 、@首都機場安檢 等相關官方部門均未對此事發表正式調查結果或聲明。
不少網友表示目前僅曾軼可一方發言,具體情況不明,希望相關部門公布監控錄像,還原當時實際情況,嚴肅處理此事。
有網友指出在機場過關檢查過程中,每個人都應該配合邊檢人員的調查,“明星沒有特權”。
公安部新聞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中國警方在線 今天中午也以此為話題,發起了“遇到安檢的時候你會配合嗎”的投票,選擇“好好配合并會說聲謝謝”的網友占絕大多數。
除此以外,曾軼可“九宮格”曝光邊檢人員證件信息的行為令網友們感到不妥,指其若真對當時情況有異議可以尋求正確投訴維權渠道,而不是在禁止拍照的區域拍下邊檢人員的證件并多次甚至放大曝光,認為其可能觸犯《出入境管理法》中的相關條例。
根據公安部辦公廳印發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行為的處罰裁量基準》,第十八條規定中指出“未經批準在檢查現場、候檢區域拍照、攝像,不聽勸阻或者拒不刪除已拍攝內容的”等情形,可以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
據西安晚報報道,有邊檢站工作人員曾表示,出入境邊防檢查是件非常嚴肅的事情。
乘客接受出境檢查后,不得隨意返回,如確有急事,應告知邊檢民警。出入境邊檢現場涉及保密,不允許拍照及打電話,尤其在通關時更不能使用手機。
曾軼可與邊檢人員之間的糾紛,還讓網友們想起了去年(2018年)12月,女演員毛俊杰發文怒斥海關態度惡劣,最后遭監控視頻還原實情后打臉的事。
于是連帶著“毛俊杰”的話題也重回熱搜榜并一路走高,即便到了下午曾軼可的熱搜話題已經消失,而它還高掛著……
去年11月30日,毛俊杰發文稱帶著幾個月的孩子過關時,遭到口岸工作人員故意刁難拖延時間,認為其“態度極其惡劣”“為人民添堵”,并拍下了當事查驗關員的照片。
然而事件很快發生反轉,海關工作人員公開監控,視頻顯示檢查時間是9分鐘,其他包括排隊各種時間加起來不超過40分鐘,與毛俊杰發文稱提到的“一個多小時”時間并不相符,海關方面還回應稱毛俊杰當時多次表現出不耐煩。
12月1日,毛俊杰刪掉了爆料微博,并發文向海關關員致歉,但文內仍然提及了關員“拖延時間”等信息。
今天因曾軼可事件“被迫”重回公眾視線后,有網友還發現毛俊杰當時的道歉微博目前已經查詢不到。
四、人民快評:曾軼可,法律容不得半點侵犯和侮辱
近日,內地女歌手曾軼可發布微博,怒陳在北京首都機場遭到某邊檢人員刁難,指責其蠻不講理私用職權,隨后更是以九宮格圖片的形式曝光該人員的照片,引發輿論關注。對此,北京市邊檢總站發布情況通報,還原事實經過,指出曾軼可不配合面相對比、對民警爆粗口等事實,并強調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依法配合安全檢查,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為何一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卻無視基本的規章制度?安檢不肯摘下帽子,人工復核時對民警爆粗口,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法,事后更是惡人先告狀、在網絡上掛出民警個人信息和照片,一錯再錯的背后,究竟是對法律的“無知者無畏”,還是一貫的趾高氣揚、素質低下,恐怕二者兼而有之。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面對網友提出的批評和指正,該明星絲毫不為所動。殊不知,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明星也好,藝人也罷,沒有任何人有高人一等的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法治社會的共識。近年來,從吸毒明星被封殺,到偷稅漏稅被嚴懲,再到因酒駕等被逮捕,事實證明,無論名氣多大,以身試法終將付出慘重代價。
回到曾軼可的事件之中,拒不配合安檢要求、在禁止拍照的邊檢處拍照,涉嫌擾亂邊檢秩序;在網絡上違規公開邊檢人員信息,并企圖利用網絡暴力對執法者報復,更是嚴重的侵權行為。國門神圣,法律莊嚴,容不得半點侵犯和侮辱。對正在履職盡責的國家安保人員保持基本的尊重,對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保持基本的敬畏,倘若連這最起碼的要求都做不到,等待相關明星的必然是法律懲處。
公眾人物應該有公眾人物的樣子,言行舉止更應該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此次事件中,網友曝光這樣幾個細節:曾軼可一襲夜行黑衣并以黑色漁夫帽遮住鼻孔,導致了自助查驗通道堵塞,后來因為爆粗口被工作人員逮住;在發布的微博中,她刪除了“我罵你全家又怎樣”等字眼。從這些言行中,絲毫看不出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修養。現實中,少數明星習慣了前呼后擁、一唱百和,將“公眾人物”的頭銜視作為所欲為、無所不能的通行證,面對別人指出的錯誤擺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勢,甚至出言不遜。自以為是個明星,別人都要低三下氣?真不知道是誰給了相關明星這樣的勇氣!
在北京邊檢發出情況通報后,曾軼可通過微博發布了一則姍姍來遲的道歉,承認自己的言行失當,并表示“愿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后果”。但把自己的言行歸咎為“情緒化”,并不能夠服眾,不疼不癢的道歉,恐怕也難以消解其行為給涉事民警、社會大眾帶來的負面影響。退一步來說,即便是情緒化也要行為有尺度、心中有底線,即便是對邊檢人員有所不滿,也要按照合法合理的途徑維權、尋求救濟。遺憾的是,曾軼可在此次事件中選擇了通過曝光個人信息的方式,煽動對執法人員的網絡暴力。這一行為并非情緒化的結果,而是她在網絡空間的慣用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講,當事人不僅要檢視自身、認識到錯誤,更應該好好補補法律知識。
執法者腰桿挺硬,守法者才能心里更暖。我們歡迎明星藝人弘揚正能量,以優秀作品、積極言行為社會發展做貢獻。但也奉勸有關明星,自我膨脹、以身試法,終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為此付出代價。
五、北京邊檢回應曾軼可事件
2019年6月17日16時18分,名為“曾軼可NewestNews”的微博用戶發布微博,質疑北京邊檢民警執法行為,23時51分再次針對此事發布微博公布執勤民警工作證件信息,引發網絡熱議。北京邊檢總站第一時間組織調查,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6月17日15時49分,曾某某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邊檢入境現場辦理入境手續,在進入自助查驗通道后,民警提示其脫帽進行面相比對,曾某某不配合。民警再次要求其脫帽,曾某某仍不理睬。為確保人證相符,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人工復核,此時,曾某某對民警爆粗口。民警將其帶離通道,并指出其錯誤。曾某某強辭辯解其粗口并非針對民警。隨后,民警按程序做進一步處理。期間,曾某某不服從檢查,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法。為了維護現場候檢秩序,值班領導接手處理此事,對曾某某錯誤行為進行批評教育。鑒于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查驗人證符合通行條件后予以放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條之規定:“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準許,方可出境入境。”出入境人員在接受邊防檢查時,應摘掉帽子、墨鏡、口罩等,配合查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條、第八十二條規定,邊檢機關負責對口岸限定區域實施管理,對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行為,邊檢機關將依法予以制止并作出相關處理。北京邊檢提示過關旅客,出入境時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配合邊防檢查,也希望公眾人物能夠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言行為社會樹立良好示范。
對于曾某某在網上披露我單位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對民警身心造成嚴重影響的侵權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