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行使否決權
當地時間15日,特朗普行使了其總統任期內的首次否決權。
早在2月15日,特朗普為籌集更多經費用于在美墨邊境修建隔離墻,宣布美南部邊境出現“國家緊急狀態”,計劃以此繞過國會,籌集更多經費。此事引發巨大爭議。
在本月14日,美國會參眾兩院通過決議叫停“國家緊急狀態”。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15日報道,特朗普認為美國國會叫停他有關國家緊急狀態的決議是“魯莽的”和“危險的”,因此在15日,他首次行使了他的總統否決權(VETO),并再次強調稱美南部邊境局勢對美國人的安全構成了威脅。特朗普說:“國會參眾兩院通過叫停決議扭轉全國的緊急狀態的決議,將使無數美國人處于危險之中”。
特朗普當天是在海關邊境保護局(CBP)人員以及被非法移民殺害的家屬陪同下,在白宮公布了有關決定。“國會有通過這項決議的自由,我也有權利否決這項決議,”特朗普在橢圓形辦公室表示。這是特朗普執政兩年來第一次使用他的總統否決權。
美國副總統邁克·彭斯、司法部長威廉·巴爾和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陪同特朗普。司法部長威廉·巴爾稱總統的緊急命令“顯然是法律授權的”,而且“有堅實的法律依據”。
預計美國國會將在一周的國會休會后重新審議該決議。據悉,特朗普行使否決權后,參眾兩院均需至少三分之二票數重新通過決議案,才能駁回總統的否決。不過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并不大。
一、特朗普首用否決權 府院之爭再升級
美國總統特朗普15日動用行政權力否決一項國會決議。該決議叫停他此前宣布的美國南部邊境構成“國家緊急狀態”。這是特朗普任內首次動用否決權。
分析人士認為,特朗普否決國會決議反映了他在美墨邊境隔離墻修建問題上的強硬立場,而此舉恐進一步加劇白宮與國會的爭斗。
首次動用否決權
特朗普當天在白宮簽署一份否決令。他在講話中抨擊國會的決議,并為此前宣布南部邊境構成“國家緊急狀態”的決定辯護。
上月15日,特朗普宣布與墨西哥毗鄰的美國南部邊境出現“邊境安全和人道主義危機”,構成“國家緊急狀態”。他運用“國家緊急狀態”賦予總統的權力,繞過國會正常撥款程序,從其他渠道調撥資金建造美墨邊境墻。特朗普此舉引發民主黨強烈反彈以及共和黨內部分歧,并招致一系列法律挑戰。
這項挑戰特朗普宣布“國家緊急狀態”的決議2月26日在國會眾議院以245票贊成、182票反對獲通過,3月14日在參議院以59票贊成、41票反對獲通過。這是《全國緊急狀態法》1976年生效以來首次遭到來自國會的直接挑戰。
但在特朗普行使否決權后,參眾兩院均需至少三分之二票數重新通過決議案,才能駁回總統的否決。因此,國會重新通過決議案的門檻很高。
有意穩固票倉
分析人士指出,特朗普高調行使否決權意在向支持他造墻的選民釋放信號,并施壓贊成決議的共和黨議員。
在美墨邊境修建隔離墻是特朗普的核心競選承諾之一,也被美國輿論視為他穩固票倉、尋求連任的重要政治籌碼,故其態度一直很堅決。美國圣安塞爾姆學院助理教授克里斯托弗·加爾迪耶里認為,許多選民堅定支持特朗普,就是因為他的造墻承諾。
而在民主黨看來,修建邊境墻低效、昂貴且沒有必要,是特朗普煽動保守派選民的“政治噱頭”。一些民主黨議員反駁特朗普對南部邊境形勢的定性,稱那里不構成“國家緊急狀態”。
此前,因白宮與國會民主黨議員在預算案撥款造墻問題上尖銳對立,約四分之一美國聯邦政府機構去年底至今年1月被迫關門35天,創下美國歷史上政府“停擺”時間最長紀錄。
加爾迪耶里表示,由于民主黨控制著眾議院,所以國會不可能滿足特朗普就造墻提出的撥款要求。這意味著,他只能依靠行政權力籌款造墻。
府院斗爭升級
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民主黨人佩洛西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聲明說,為推翻特朗普的否決令,眾議院將于3月26日舉行投票。佩洛西抨擊特朗普的行為“蔑視美國憲法”,并呼吁眾議院共和黨議員投票時站在保護美國憲法一邊。
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梅斯法律和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約翰·馬爾科姆告訴記者,就此前國會表決結果和目前情況看,參眾兩院均不太可能獲得足以推翻特朗普否決令的三分之二票數。
美國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達雷爾·韋斯特認為,此番較量折射出國會制衡白宮的意愿,預計國會將對白宮施加更多監管和審查,府院之爭未來會更加激烈,或給特朗普實現政治目標帶來更多障礙。
二、美國總統在任期間有幾次否決權?
1、美國政府實行三權分立原則,總統行駛行政權,國會有立法權,法院有司法權。
2、美國總統的否決權一般是指總統對國會的否決權,作為總統的一項權力,是沒有次數限制的。只是在總統行使否決權后,兩院可以經過三分之多數投票推翻總統的否決。
3、美國總統的主要職權如下:
(1)行政
美國是總統制的國家。美國總統的職權依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在行政方面,總統有權處理國家事務和聯邦政府的各種工作。他可以發出對聯邦機關有法律約束力的政令,有權選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機關首長(須經參議院認可),以及其它數百名聯邦政府高級官員。
(2)立法
在立法方面,總統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任何法案,除非兩院中各有2/3多數票推翻他的否決,否則該法案就不能成為法律。總統可以向國會提出各種咨文,包括國情咨文、預算咨文、經濟咨文、特別咨文等,建議他認為必須的立法。這是總統影響立法的一個重要手段。此外,總統還享有委托立法權。據此,總統不僅有權在原有的行政體系內進行某些改組,而且有權設立新機構。
(3)司法
在司法方面,總統有權任命聯邦最高司法官員。他可提名任命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內,但須獲得參議院的認可。總統還可以對任何被判處破壞聯邦法律的人(被彈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條件的赦免。
(4)軍事
總統是美國武裝部隊的總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宣戰權雖屬國會,但在一些情況下總統往往越過國會不宣而戰。在戰爭和緊急情況下,經國會授權,總統還可擁有更大的權力。
(5)外交
在外交事務方面,總統是負責處理對外關系的主要官員。他任命駐外大使、公使和領事(須經參議院認可),接見外國大使及公務人員。總統有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須經參議院2/3多數票的批準;而總統與外國簽訂的一切行政協定,卻不需經參議院的同意。所以,總統往往以簽定行政協定來代替締結條約。
沒有次數限制,如美國第22任總統格羅弗·克利夫蘭Grover Cleveland (1885—1889)人稱“好人格羅夫”在其第一任期4年期間,行使414次否決權,超過從華盛頓到阿瑟21位前總統行使總和的兩倍有余,人們戲稱他為“否決總統”。
三、美國總統的權力究竟有多大?
白宮的主人似乎有著統治世界的超級權力。真是這樣嗎?事實上,美國總統的權力并非至高無上,他也不是在政治舞臺上表演獨角戲。
美國憲法如是說
總統執政4年,最多連任一屆,然后必須下臺。總統身兼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兩個要職。總統下令頒布國會通過的法律并促使其得到實施。政府范圍內雇有大約400萬名職員。
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彼此牽制權力。總統可以大赦犯人,任命聯邦法官,前提是參議院的批準。總統任命部長和駐各國大使,前提也是參議院批準。參議院的參與體現了立法權力對執政權力的監督。
國情咨文的力量
總統必須向國會匯報美國的國情,比如以發表國情咨文的形式。總統不能向國會提案,但可以通過國情咨文劃定議題,并迫使國會對相關議題表態。
可以說“不”
總統可以不簽字將一個法律草案退還給國會,這是他在行使否決權。不過,總統的否決權可以被國會兩院分別以三分之二多數取消。在美國歷史上,總統大約動用過1500次否決權,其中111次又被國會推翻,略超過7%。
力并非至高無上,他也不是在政治舞臺上表演獨角戲。
與法律同樣有效的行政命令
總統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們不必國會通過。不過,法院可以對某項總統行政命令進行判決,國會也可以通過法律推翻總統的行政命令。還有,下一位總統也可以取消前任的命令。
繞過國會
總統可以同其他國家政府談判和簽署條約,但該條約須經參議院以三分之二多數批準。為繞過參議院,總統不使用“條約”字眼,而是“行政協定”或者“政府協定”,這樣就不需要國會插手了。但國會還是可以通過立法加以反對,讓協定不能生效。
三軍總司令也受制約
總統雖是美三軍總司令,但宣戰則由國會來完成。如果國會不批準,總統應怎樣指揮一場戰爭,目前對此的解釋還莫衷一是。當年國會認為,打響越南戰爭超越了最后的底線,因此通過立法進行干預。也就是說,總統只能在國會不干預的情況下,全權履行三軍總司令的職責。
最后的控制: 關閉錢閘
總統一旦濫用職權或者有違法嫌疑,眾議院可以開啟彈劾總統的程序。迄今美發生過兩次彈劾總統的事件,但兩次都沒有彈劾成功。另一項控制總統行動更有效的辦法是動用財政權限。政府的財政預算由國會批準,因此國會可以對總統關閉錢閘。
【總結:簡單的說,美國總統看似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其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有可能被否決,而否決者卻不必擔心被總統打擊報復。所以,美國政府如果犯錯誤,一定是大家的錯誤。】
四、特朗普首次行使否決權 國會如何否決總統的否決令?
新京報快訊據美聯社,當地時間3月15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了其任內首個總統否決令,否決了參眾兩院通過的關于叫停其此前宣布的南部邊境“國家緊急狀態”的聯合決議。
當地時間3月15日,特朗普簽署任內首個否決令。 圖/美聯社當地時間3月15日,特朗普簽署任內首個否決令。 圖/美聯社
特朗普15日在白宮簽署了否決令,稱“國會有通過決議的自由,我也有否決它的責任”。
當地時間2月15日,特朗普以南部邊境出現“邊境安全和人道主義危機”為由,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以繞過國會,獲取修建邊境墻的資金。2月26日,眾議院通過決議,終止特朗普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3月14日,參議院也表決通過了這項決議。
那么,在總統否決了國會的聯合決議后,國會還有何種途徑否決總統的否決令?
國會兩院獲2/3以上支持可推翻總統否決令
根據美國憲法,國會通過的法案或是聯合決議需得到總統的簽署方能生效。但若是總統不同意,可行使“否決權”否決這一法案或是決議。
美國總統行使“否決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否決”(direct veto),即總統直接將法案或決議退回國會,同時解釋一下自己反對的原因;另一種是“擱置否決”(pocket veto),即總統將國會通過的法案或決議擱置不簽署直至國會休會,從而阻止其生效。
特朗普15日簽署否決令否決國會決議,就屬于“直接否決”。
對于總統的否決,美國憲法規定,國會兩院若都能得到2/3以上的多數支持,可以推翻總統的否決,法案或決議無需總統簽署將直接生效。
據CNN,特朗普簽署否決令后,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在推特上發布聲明,稱眾議院將于3月26日舉行投票,以推翻特朗普的否決令。佩洛西稱特朗普的否決是“非法使用權力”,盡管國會兩院都試圖阻止他,他“還是選擇繼續藐視憲法、藐視國會、藐視美國人民的意志”。
但目前,參議院并未表態是否會舉行投票,以推翻特朗普的否決令。
歷史上美國總統否決權的使用
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在美國歷史上,歷任總統已經行使過2574次否決權,其中僅有111次被國會推翻。羅斯福是使用否決權最多的總統,在他的12年任期中,他使用了635次否決權;其次分別是克利夫蘭和杜魯門,他們分別使用了584次、250次否決權。
前總統安德魯·約翰遜是否決令被推翻最多的總統,在他簽署的29項否決令中,有15項被國會推翻。他也是歷史上首位被彈劾的美國總統。在約翰遜之后,杜魯門總統和福特總統齊平,兩人都有12項否決令被國會推翻。除這三人外,沒有哪位總統的否決令被推翻超過10次。
CBS稱,若是國會兩院中至少有一院被反對黨控制,總統使用“否決權”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以奧巴馬為例,在他上任的頭兩年,國會兩院都由民主黨控制,他只簽署了兩項否決令;到了他任期的最后兩年,國會兩院都由共和黨控制,他簽署了10項否決令。
特朗普也是如此。據CBS,在3月15日前,特朗普是近140年來唯一一位沒有行使過否決權的總統,也是40余年來少數幾位上任兩年有余還未使用過否決權的總統。但隨著民主黨控制眾議院,預計特朗普行使否決權的次數也會逐漸多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