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平板能進實驗班 根據頭條新聞微博的報道,河南省一中學新開設了智慧課堂云教學實驗班,學生花3980元購買資源和平板就能進。目前,學校回應稱已取消該項目并退費。 據報道,河南省鞏義市一中學新開設了智慧課堂云教學實驗班,學生花3980元購買資源和平板就能進。網上還曝光了一張《關于智慧課堂云教學實驗班致家長的一封信》,內容顯示付費單價3980元,費用包含三年師生交互平臺使用費、優秀學習資源使用費、平板電腦購買費用。 根據梨視頻的采訪,與學校合作的書店回應,實驗班的事由學校定。現在該中學已通知學生家長,學校決定不再設立實驗班。 針對此報道,不少網友反映自己的學校也有類似的情況。 一、減負令再下,掐尖再提!坑班占坑的灰色產業鏈歸于何處 12月29日下午,教育部網站發布《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內容涵蓋中小學辦學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家庭教育、政府監管四個維度。 通知稱,《中小學生減負措施》(減負三十條)已經國務院同意,各地政府要嚴格貫徹落實。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教育部發起的關于校外培訓機構整頓、校內中小學減負基本遵循兩條不同的軌道。(關于減負史可查閱鯨媒體年度封面報道——《封面報道|一場聲勢浩大的減負整頓背后的故事》。) 如今,年終將至,教育部再次發文,可以說是首次將校外培訓與校內減負直接掛鉤。由此也可以窺探:受挫許久的教培機構在2019年的日子也許來不及喘息,或將更加難過。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 關于減負的號令其實已經吹響了若干年。 資料顯示,教育部第一個“減負令”是在新中國成立后的1955年7月發布的《關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據不完全統計,過去60多年來國家層面發布的“減負令”政策至少有10道,加上其他工作的文件計算在內,已經出臺的“減負令”多達50多道。如果再算上地方出臺的“減負令”,我們國家已出臺上百道“減負令”。 對于減負年年提、年年推進,卻遲遲不減的原因,大多數人歸結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教學體制,導致競技教育存在。更是有人發出“只要競技教育在,減負就不可能成功”的呼聲。 此次,教育部再次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辦學行為提出進一步規范。 · 杜絕“非零起點”教學。學校開展教學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不得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和加快教學進度。 · 均衡編班配置師資。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規范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 · 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教師不得布置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 不得在小學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 · 限制競賽評優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 · 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規范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全面提升信息素養。 · 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嚴禁將課后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提供豐富多彩的課后服務內容,合理確定學生離校時間。安排學生參與各種興趣小組或音體美勞活動。對學有困難的學生加強幫扶,對學有余力的學生給予指導。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彈性離校、嚴禁電子產品帶入教室這些尚處新鮮的細則條例之外,教育部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培優、掐尖行為,也再次明令禁止。 但鯨媒體了解到,盡管之前亦有所規定,但“掐尖、培優”行為屢禁不止,甚至還延伸出了灰色產業鏈。在鯨媒體3月份發布的《培訓機構治理填“坑”?水木龍華培訓學校停招退費》一文中,還對體制內進重點班、升重點學而產生的灰色產業鏈進行了曝光。 據悉,民間有一種“坑班”,在這里流傳著“在這里學習考試,才可能獲得某重點初中的重點班以及某附中體系點招機會”的江湖傳言。 這種“坑班”不僅與體制內學校進行利益牽扯,還會有“坑中坑班”進行“勾結”。因為“坑班”是一個類似中介的存在,所以“坑中坑班”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坑班”制定教學內容,幫助學生考入一些知名“坑班”。 簡單可以理解為體制內某些學校給“坑班”一些重點名額,“坑班”占坑后,由“坑中坑”班進行輔導培訓。三者共同作用,在嚴禁精英、培優教學的大背景下,進行巧妙的“掐尖”操作。 如今,這一減負新號令再次對“掐尖”現象進行命令禁止,想必“坑班”與“坑中坑班”的生存空間將再度被壓縮擠占,只不過,它們是否會卷土重來,或是重新開辟一片新天地、打造全新鏈條依舊是一個值得推敲的事情。 畢竟,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需求擺在這里,而有需求就會有市場。 校外培訓機構嚴禁超標培訓、布置課后作業 自今年2月份教育部四部委下發整頓校外培訓機構的文件以來,關于教培機構的整頓在這一年未曾停止,而且節奏越發急促、力度越發加強。 不過,不管這一年的整頓動作如何,教育部都未將其與校內減負相掛鉤。這也導致不少業內人士提出異議:“與其抓培訓機構,不如看看體制內教育。體制內教育的需求給校外培訓機構提供了成長的土壤。” 這次教育部將二者直接掛鉤,實則也表明了將整頓、減負進行到底,堅決攻堅,對違規辦校、辦學零容忍的決心。 條例明確,要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 · 培訓機構取得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后方可開展培訓。培訓機構嚴禁夸大培訓效果。 · 嚴禁超標培訓,不得留作業,杜絕機械訓練、強化應試等不良培訓行為。開展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名稱、招生對象、培訓進度、上課時間等要經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 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一旦發現,堅決吊銷辦學許可證,并對教師本人予以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 · 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 鯨媒體也發現,為了保證條例的嚴格執行和落實,從2019年起,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每年通過各省自查、跨地區交叉檢查、隨機抽查、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開展減負工作督導,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其中,教育部強調,在2019年5月底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針對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學業負擔情況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詳細減負實施方案,抓好組織實施。省級實施方案要于2019年6月底前報教育部。 在2018年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發的這一規定,似乎總結了這一年中國教育的風起云涌、教培市場的行業變遷,也為2019年的政策推進奠定了總基調:校內校外聯合整頓,中小學減負將成為常態。 二、小學開設外語實驗班 每個學生分攤千元 給外教漲工資 大家都知道九年義務教育都是免費的,當然平時學校會有各種各樣的小收費大家都心知肚明,可是近日,廣東深圳公辦學校丹堤實驗學校一外語實驗班班主任通知家長,由于課時變多、匯率走高,人民幣貶值增加的外教工資,今年每個學生收取7000元后經具體核算后,每個孩子仍需補交一千元來分攤外教的工資。通知發布后,家長對增加外教課時并收費的決定提出質疑。 針對家長的質疑變相收費,班主任回應中加班是自愿參與的,學校會優先考慮原有家長的意見,針對有家長反映繳費壓力大的問題,該班主任提出了兩種解決方案給家長們參考。一是班級增加人數,1、2班已經快50人一個班了,可以讓1、2班愿意來3班的孩子加進這個班,這樣大家的費用會減少,班級氛圍從新建立。二是實在不想上外教課,可以選擇1、2班,因為1、2班沒有外教課,不是中加班,跟其他學校一樣的55人以內的班級。 11日,學生家長聯系媒體表示老師曾說有異議將調整班級,家長受到了威脅。其中一位家長說個人認為當時班主任老師在微信群里說假如“中加班”有異議的話就調整班級,但是很多家長都說孩子都走到一年半的集體了,在調整班級的話對孩子影響很大,作為家長都理解為如果不交這個錢,孩子就要調整班級,家長們算是被迫變相的受到了校方的威脅。而這所學校是公立學校,義務教育是九年制的,這筆費用不應該收取學生的。 據相關部門了解,該項收費是不合理的,但是作為家長都不愿意跳出來去和學校強行說這個事情,孩子還在學校上學,不想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有家長也質疑孩子在學校學習是希望能夠升一個滿意的高中,而不是把精力放到外教課上。校方是先跟外教簽約后才通知家長買單,這是不合理的。對此區教育局回應實驗班是龍華區教育局為轄區學生提供的特色國際教育資源。家長在選擇讓孩子參加實驗班之前就已經知道收費情況。 三、天門外國語學校老要求學生使用收費APP是否為變相收費?教育局:已責令停止使用 為更好地轉達網友建言獻策,推動政府和網友之間的對話,荊楚網(湖北日報網)《網絡問政—民生熱線》欄目積極為湖北省各級黨委政府了解網絡民意、吸納民間智慧搭建溝通橋梁。 2019年1月3日,網友在荊楚網“網絡問政—民生熱線”上發帖稱:外國語學校上次讀7年級交費使用了一款英語的APP軟件,今年8年級又要學生使用一款開課了APP在上面布置作業,不繳費又完成不了。 天門市教育局就該問題回復: 方便對學生元旦小長假作業完成情況的監管,天門外國語學校利用“開課啦APP”布置了相關作業,其中部分為收費作業。根據教育部近日印發的《關于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已責令天門外國語學校立即停止該APP的使用,并開展全面排查,嚴格執行學習類APP進校園備案審查制度,堅決杜絕類似現象再次發生。 四、深圳一學校外教工資大漲,學生每人分攤近8000元,家長稱變相收費 聽說過上學要交書本錢、學雜費,今天是第一次聽說學生還要給老師發工資,而且還是給外教發,不要覺得這是玩笑,這是近日發生的真事! 據媒體報道,深圳公立學校丹堤實驗學校八(3)班家長收到一則通知,引發了家長們的討論。通知中稱,因課時增多、匯率走高,外教工資增加至人民幣約58.8萬元/年,同時班級學生減少,因此要求家長在已繳納7000元分攤費用的基礎上,再補交近千元人民幣。 學生家長對此很不滿,學校面對家長們對外教收費年年上漲的不滿,班主任也提出了可以采用增加班級人數的方法減少每人分攤費用,或者申請退出中加班,轉到其他班級就讀。 按理來說,學校請的外教,外教來學校授課等所產生的費用應該是由學校方來承擔,不過學生分攤外教費用是有原因的。 學校的“中加班”是龍華區教育局和加拿大列治文市教育局簽署了深度教育合作協議,屬于龍華區特色國際教育資源,屬于自愿式參加的課時,不是學校普通的課時,這就類似于是學校另開的輔導班,有興趣即可參與,完全屬于自愿。所以另繳費用也說得過去,你不參與自然也不用交錢。 至于后來補交則是學校加多了課時,加上學生減少,人民幣貶值,之前所定的費用已經不能滿足外教需求,所以是要補上,學生參加課外班時已說明部分費用需要學生來分攤,看起來這很合法合理,不過還是有點不太合理。 學生雖然有分攤部分費用的責任,但是在學生參加這課外班時,是已經按照規定交完錢的,后來的加課及匯率走高等原因導致外教薪資上漲,再由學生來分攤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就好比租房子,你租了3個月3000元的房子,才過了1個月,房東要漲房租500元,這500元也得三個月后吧? 再有,公立學校搞這樣有外教的班級,有點不太公平,似乎是在學校里劃出了一條貧富分割錢,有錢的人家可以上好的班級,沒錢的人家就得上普通班級,這是公立學校,不是私立學校,這樣搞合理嗎? 說實話現實中不存在教育公平性,起碼在一所學校里能公平對待,當地教育局這樣做雖然也是為了提高教育質量,但是也需要量力而行,在教育費用不夠的情況下,這樣做很容易引起不公平性。 五、開學季,收費季,家長們注意,這些錢完全可以不用交! 又逢開學,家長們在送孩子報名的同時,想必都會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交學費”。國家現在實行“九年義務教育”,想必除了書本費等少量必須繳納的費用,實際需要繳納的是極少的。但是,也許您也納悶,自己還是交了不少錢啊,每年總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接踵而來,各個看起來都是理所應當!今天,我們就來認識幾個看起來“名正言順”,實則完全違規的費用。 1、補課費 “補課費”各位家長應該都很熟悉,作為一座大山,重重的壓在我們的身上:周末要補課;節假日要補課;晚自習即使老師不講課也要收錢——可是你有曾想過,“補課費”真的是天經地義嗎?我國《教育法》明確規定: | 第四十二條:“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 教育法還規定 | 第五十六條:“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事實上,我們已經預先交了一年的學費,按照與學校的合約,這些學費里便已包含了我們所購買的教育服務,在這一年中,學校要提供老師以及其他的教學資源,來完成我們應所得的相對應的教學服務。而一些老師不在課上講知識點,要拖到放學補課的時候講知識點,這所謂的“收錢補課”,意味著是將你已購買到的教學服務里剔除出來一部分,再進行二次收費,同時,還占用的是你孩子額外的時間。而且那些老師還帶有“有本事你不要來上課啊不上課你就跟不上其他孩子的進度我看你怎么辦”的耍流氓意味。 你說這氣不氣人?明明是自己應得的服務,還要再收一次錢,你不付就和其他孩子落下了距離,還美其名曰“補課費”。 要而言之,這是學校自身單方面違背了契約關系,因此,在法律層面上,這屬于違規行為。 2、商業保險代收費 不少家長在收到老師的消息,要購買所謂的商業保險時,都會覺得這是學校的義務,沒有什么不對,要交保險費,那就交吧。可是,你知道嗎,早在2015年國家教育部就聯合其他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第六條明確指出,“嚴禁各級各類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不得允許保險公司進校設點推銷、銷售商業保險。” 對家長來說,給學生購買的商業保險一般是指“學平險”,是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加住院醫療保險的簡稱。而這些保險是需要家長自己選擇購買的。 一些保險公司會聯合學校硬性要求學生購買自家的保險,這不僅違背了商業公平,還對家長的購買選擇權構成了損害。 3、托管費 “托管費”是教育領域的“灰色收入”,法律并沒有做過多的劃分,有關于這方面的界限是模糊的。現實的情況是,很多家長并沒有時間來接孩子上下學,所以學校就會收取一定的托管費,來作為托管的一定補償。 在一定程度上,這是有法可依的,當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時,監護人可以委托他人來代理監護職責,亦即“委托監護制度”。這里的受托人可以是學校。然而,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學校,政策都不一樣,有的學校托管費要收一千六,有的學校卻是一百五,而有的地方政府會出臺相應的托管補貼政策,這就造成了不同地域間的不公平以及差異性。 學校作為公共產品其實是不能收取任何額外費用的,然而托管作為一種家長認可的具有市場導向性質的行為,學校可以選擇接受或是不接收,至于如何收費,物價局其實是沒有規定的。所以家長如果要選擇由學校來進行托管,那么一定要與學校簽訂合約,因為即使是由學校來進行托管的義務,在學校內學生發生事情還是由家長即原監護人來負責。 家長們一定要警惕的是,很多學校會借著托管費的名義亂收費,有的甚至放言不交托管費就不能入學,看起來很正當,但其實是侵犯了你們的權益,“托管費”作為灰色收入,法律上還沒有明確其意義,家長一定要多個心眼。 4、特長班高額學費 在開學之余,學校莫名其妙出現了很多特長班、實驗班、提高班、升學班、補習班等諸多稀奇古怪、五花八門的課外輔導班,有些還打著“中外聯合辦學”的旗號,來兜售所謂的與國際教育接軌的教學思想,但老師卻連一口流利的英語口語都說不好。 于是,很多家長看到琳瑯滿目的“班種”,恨不得都報下來,提高自己孩子的學習水平。但一算下來,可能一個月工資都不夠支出。有個家長曬出了自己在一個暑假在輔導班上花的資金,足足有一萬多。 可是,也許你想不到,國家其實是嚴格禁止這些行為的。06年,全國各地教育廳便下達了通知,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所有的有關課程的教學內容都應納入正常課堂教學中,不得舉辦向學生收取費用的特長班特長班、實驗班、提高班、升學班、補習班、競賽班等。 所以如果再看到這些額外的輔導班,你一定要留意了,它們在掏空你的錢包之余,也不會給你的孩子帶來多大幫助。 5、擇校費 “擇校”幾乎是很多家長的痛。自己所在的片區沒有名校,有名校的片區自己又沒有戶口。曾有某名校負責學生家庭情況核實工作的小學老師哭笑不得的對豆豆君說,常常會看到學生和戶主的關系五花八門:表叔、表舅、表姑奶奶、姨姥姥......雖然是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關系,但為了能在名校取得一個學位,都趕緊把戶口落下。可是政策規定,只有孩子的直系親屬才可以作為監護人,所以除非是孩子的父母、爺爺奶奶以及姥姥姥爺,其他情況都不符合要求。 “擇校費”這個概念唯有中國獨有。因為在中國,是禁止你選擇其他學校的,而你要想選擇其他的學校,對不起,你交的這個錢就是“擇校費”。 坦白一點,“擇校費”就是把你應有的權利剝奪了,再重新賣給你。 早在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就寫入了“就近入學”四字。后來便一直保留下來。這四個字寫入了法律,就代表著中國人的擇校權被剝奪。 國家曾多次出臺相關政策要求各地區改變現在的擇校費現象。重慶市是走在全國前列,在2011年5月 出臺的《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實施,指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任何學雜費、擇校費、借讀費,并免費提供教科書。 擇校費a 總之,雖然實行了免費義務教育,可是還是有一大筆開銷,讓你不得不防,各種收費條目條分縷析,不禁感嘆,培養一個孩子,該多么艱難。但其實,很多收費項目并沒有嚴格規定,以上列舉出的例子,是豆豆君為各位家長提個醒,一定擦亮自己的眼光,分清哪些該交,哪些其實沒必要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