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業由于在創立注冊之初,沒能取一個令人滿意的名字,其后在公司負責人有了更好的想法之后想要改一個新名字,這時企業的營業執照、各種許可證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都已經定好了名字,這種情況下企業怎樣才能更改公司名稱呢?
首先,如果是新注冊的公司,短時間內是不能改名字的,在國家《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22條中,明確規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1年內不得申請變更。因此公司如果想改名字則需要等一年才能進行更改。
需要準備的資料
1. 提前準備5-8個滿意的新名字,預防在審核不通過時及時更換。建議在取名字的時候注意避免知名品牌,與行業相關;
2. 股東會決議已加蓋公章、章程修正案等;
3.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4.原公司的營業執照、公章備案證明、公章、公司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司名稱變更通知書;
6.承諾書;
7.公司執照正副本;
8.《公司名稱變更核準申請表》。
變更公司名稱步驟
1.辦理工商變更:持工商局的變更申請書、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同意書、新的公司章程或補充章程、營業執照正副本前往工商局。通常在申請后一周左右,可以拿到更名后的營業執照。
2.辦理刻章備案:在領取新辦的營業執照后,申請人需要銷毀原公章,并重新刻印所需的新公章,申請人需要拿著新的營業執照到公安局重新刻章。
3.國地稅備案:申請人持更名后的執照原件,變更申請書,變更納稅人名稱前往稅務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4.商標證書變更。根據現行《商標法》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所以申請人還需要做商標證書的變更;
5.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稱的文件或證書變更。比如:社保登記證、專利證、著作權證、公司對外簽訂的長期合同、公司的許可證(如ICP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進出口權等)
以上就是公司名稱變更需要的資料及詳細流程了,變更名稱跟重新注冊公司差不多,只是無需再提交所有材料,但是準備相關的資料、走完所有的流程還是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的,希望你能早日更名成功。更多相關公司名稱變更詳情,可持續關注易商訊網進行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