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美國人赫伯特·吉爾伯特最早提出了電子煙的概念,在美國電子煙也是家喻戶曉,不過當時并未獲得市場認可。
所謂的電子煙,又稱“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其以“戒煙”為賣點,通過加熱含有尼古丁丙二醇、植物甘油和其他化學成分的煙油,轉化成氣溶膠后供使用者吸入,宣稱可以避開燃燒產生的焦油,從而達到既產生快感又減少身體傷害的目的。
2003年,國內一個名叫韓力的“老煙槍”想戒煙,身為藥劑師的他發明了一種使用高濃度尼古丁溶液作為煙油的電子煙,外表形似雪茄,以發熱電阻絲作為熱源,沒有焦油,也不會燃燒。這款引領全球熱潮的產品被命名為“如煙”,韓力被人們譽為“電子煙之父”。隨后他通過北京如煙公司進行生產銷售,隨后電子煙就在全球風靡,這一市場被打開,2008 年的銷售額就達到了 2.78 億元。
根據世界煙草發展報告的估算,2017年電子煙消費者達到3500 萬人,電子煙銷售額約120 億美元,較2010 年增長13倍,年復合增速約 45%。美國疾控中心(CDC)的數據顯示,2018 年美國中學生抽電子煙的人數增加了150萬,比2017年增長了約 71% 。一家名為“JUUL”的公司快速崛起,一舉拿下當時美國70%的市場,在幾年的時間里就做到了380億美元估值。直到目前,美國的電子煙市場上JUUL依然獨占鰲頭,占領市場份額第一,約為 53.5%,遠超第二名的 VUSE(11.6%)和 BLU(3.1%)。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國內創業者的積極性也被充分調動起來,電子煙迎來了高速發展期。數據顯示,中國電子煙企業從2013年的45457家快速增長至2020年的168452家。霧芯科技就是在2018年成立的,公司在不到三年的時間里做到了2000億市值的規模。2020年7月,思摩爾國際在香港上市,僅僅6個月的時間,其市值就創新高達到4703億港元。
為何要監管
健康和稅收是電子煙被納入監管的根本原因。
數據顯示,50%的煙草消費者因吸煙而死亡,也給醫療保健系統造成沉重的,電子煙以健康為宣傳口號來打開市場,但實際上并非如此。
世界衛生組織稱世衛組織既曾發布報告稱,沒有充足證據支持電子煙無害,吸煙者只有完全戒除尼古丁,才能最大程度受益,而電子煙中同樣含有尼古丁成分。美國紐約大學醫學院研究團隊報告稱,他們讓40只實驗鼠連續54周暴露在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煙霧中,結果是,有9只(22.5%)出現了肺癌,此外,有23只(57.5%)出現了膀胱增生,患癌風險增加。另一方面,電子煙正在侵蝕青少年群體,2019 年,中國新聞周刊曾的衛健委的預估數據顯示,我國 15 歲及以上的人群,使用電子煙的人數大約在1000萬。
而且綜合各方面的信息來看,電子煙不僅沒有起到抑制吸煙人群的作用,反而由于其便利性而加快了市場推廣。達特茅斯學院根據調查后估算出,2015 年美國有 2070 名吸煙者在電子煙的幫助下戒煙,但同時 168000 名從未吸煙的青少年在首次嘗試使用電子煙后開始吸煙。深圳控煙辦在201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在同時使用過卷煙和電子煙的學生中,先使用電子煙后使用卷煙的比例占到了24.2%。
稅收是電子煙被監管的另一個重要原因,煙草行業是我國第一大利稅奶牛,2020年利稅1.28萬億,同比增長 6.2%,財政總額1.2萬億元,增長2.3%,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國家對傳統卷煙的監管通常綜合考慮利稅、經濟發展、消費水平及戒煙環境,對于銷售體量有較為嚴格的把控。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文件,生產環節中,甲類卷煙稅率56%,另收0.003元/支;乙類卷煙稅率36%,另收0.003元/支;批發環節稅率11%,另收0.005元/支。另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煙草屬于貨物銷售,稅率16%。
而當前電子煙只征收增值稅,未來勢必將通過一定形式(從量或從價)征收煙草稅,如果是這樣,那么電子煙的利潤空間大概率會被壓縮,除非可以通過提價來轉移這部分成本,但如果施行向卷煙類似的高稅負,那么電子煙很難具備如此高的提價空間,這也就意味著相關企業的利潤空間被壓縮,股價大跌,自在情理之中。
事實上,對電子煙就行監管并非只有中國,早在2008年電子煙剛剛興起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就試圖將電子煙界定為藥品,并按照藥品標準對其進行監管,未經其批準,企業不能進口,也不能在美國出售電子煙。
2009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相關的控煙法案,從立法層面賦予了美國食藥監局對電子煙的監管權。2016年5月5日,美國食藥監局發布了電子煙管控辦法,強制要求2007年以后上市的所有電子煙產品必須通過一系列極其昂貴的檢測方可繼續銷售。與此同時,電子煙的征稅也被提上日程,截止 2020年 12 月 28 日,征收煙草稅的州數上升到 29 個。
因此對于電子煙企業來說,面臨國內外的政策,其短期的業績空間被壓縮,但長期來說隨著政策落地,行業也有望規范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