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電子煙與卷煙是同一屬性嗎?
在監管上,一個核心問題是——電子煙是普通消費品、煙草制品還是藥品?

各地政府對于電子煙的監管思路,并不完全一致。
在美國,電子煙屬于煙草制品。在生產、銷售、產品宣稱等方面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
在德國和意大利等地,也把電子煙歸為煙草制品一類。
在日本,是把電子煙作為藥品監管的,禁止其在市場上自由流動。

在韓國,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被視作消費品,而將含有尼古丁的視為藥品。
而在中國,電子煙所屬類型不明確,導致出現難以監管的局面。

如果作為普通消費品,屬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作為煙草制品,屬煙草專賣局監管。而作為藥品,則屬于藥品監督管理局管制。
電子煙究竟屬于哪一類產品,一直沒有準確定論。
以往在電子煙生產,銷售,使用和宣傳上,都沒有嚴格的限制。

比如,室內禁煙場所,人們拿出來電子煙,卻不會被禁止。禁止銷售傳統煙草的地方,會有電子煙的身影。
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廣泛禁止煙草廣告、促銷、贊助,而電子煙的廣告卻可以,一定程度上,難以管控。
也讓人們,誤認為電子煙是普通消費品,從而更青睞它。

根據《中國電子煙行業價值洞察報告2020》顯示,中國電子煙品牌超過600個,2019年全球共有218個國家和地區從中國(內地)購買電子煙,出口金額為765.85億元。
在3月22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共同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正式將處于灰色地帶的電子煙,劃入政府監管范圍了。
電子煙憑借豐富的口味,時尚的包裝,以及年輕化的營銷策略,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未成年人過早的接觸香煙。
電子煙真的“無害”嗎?
電子煙真的“無害”嗎
電子煙不像一些商家那樣宣稱的“完全無害”。有害物質確實少了,但是尼古丁還是存在的。
它是「煙癮」的罪魁禍首。同時還有證據表明它跟糖尿病、肥胖、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神經系統疾病的發生有關,甚至跟癌癥的發生發展有一定的關系。

市面上賣的電子煙價格從50元~1500元不等,在這個缺乏監管的市場中,魚龍混雜是常態。
電子煙并不能戒煙。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在戒煙過程中使用電子煙是有效的,無論是單獨使用還是與其它戒煙方法結合。(《NCCN臨床實踐指南:戒煙(2018.V1)》)
真正危害是什么?
真正危害是什么?
很多青少年在廠家的各種炫酷視頻和宣傳的輪番轟炸下,覺得電子煙很潮很洋氣。開始了嘗試,可電子煙也有尼古丁,也會成癮的。
既然電子煙可以替代真煙,那真煙也可以代替電子煙。有更多人吸電子煙,也就會有更多人想要試試真煙。

相比真煙,電子煙或許降低了對于健康的危害(減少了焦油)。但不代表電子煙無害。
其中的尼古丁,仍然有成癮性,對健康產生危害。
電子煙頂多是真煙的替代品,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可以輔助戒煙。由于市場監管不到位,有些煙油中的尼古丁比傳統卷煙還要高。
任何時候,任何形式的吞云吐霧都不建議在公共場合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