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學校能組織學生補課嗎?
來看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
即將于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第三十三條
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得很清楚,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學校不得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
義務教育階段就是小學、初中階段。高中不屬于義務教育,也就是說,學校組織高中生補課是可以的。
那小學生、初中生不補課,這條做到了嗎?
從一些地方報道的情況看,還沒有完全能做到,一些地方還在偷偷摸摸補課。
那為什么一些地方明知補課違法,還要補呢?
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為了上一個好高中!
怎么才能上好高中呢?
一要不你家在好高中附近有房子,是學區房。
二要不你有特硬的關系,啥樣的好學校你都能上。
如果以上兩條你都沒有,那你就要用成績說話!
成績是上好高中的硬通貨!
那好成績怎么來的呢?
一是靠上課,二靠補課!
如果不讓學校補, 怎么辦?
最急的就是家長了。
那就上外面的培訓機構。
外面的培訓機構,也管得嚴了,很多地方也不讓辦了。
怎么辦?
那就請家教到家里來給孩子補課!
總之,在家長看來,要讓自己的孩子上個好高中,就要讓自己的孩子比別人考得好,就必須補課。
這也許就是不管怎么禁止,補課依然不絕的原因吧!
面對這種現象,你有什么好的對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