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又近歲末,談談“要不要加薪”,也是去年《跳槽試劑》的延續。人人關心加薪,主動為員工加薪,或員工主動提出加薪,是以人為本的零售業最重要問題之一。我親耳聽某上市公司HR總經理轉述他向老板的辭呈大意,“你給我多少工資,這要幾年才在上海買得起房?”另一個關于某地產龍頭企業執行總裁的狀況描述是這樣的:“老宋給他年薪兩千萬,想什么時候扇他耳光就什么時候扇。”這事未經證實卻不脛而走,可見高薪魔力。
坦率說,我欣賞主動要求加薪的員工,他們通常是有勇氣、欲望、對自己負責、幫助公司共同完善薪資體系和團隊建設。
在我的十幾年從業經歷里,從事五份工作,也主動提過三次升職加薪,聽過十幾個員工要求加薪。每一次,對薪資和雇傭關系的感受都更深。
有一回在溫州某企業,想了四天后選擇放棄申請,一周后離職,不為難彼此。另一回,我不好意思提,獵頭為我找好了兩家單位,都談妥了,去向朋友兼上司辭行,他說等等會加。老板來了,就三句話:“你有沒有可能留下來?”答有。“做主編,薪資提80%,可以嗎?”答可以。“一個人剛剛擔任某些職位總是不稱職的,這里有科學的管理學座標,要抓緊學習。做久了某些工作,也容易得不到應有的待遇。”
來向我提加薪的,不靠譜的占三成;大多是當時年輕同事中比較努力和優秀的,我盡量想辦法滿足他們。
誰來給員工加薪是企業頂層設計的問題,在不同規模、體制、狀況的企業各不相同,三個核心要素的權重、先后不同:直接上司、人資體系或HR總監、老板或總經理。
中型公司,或零售業中高端門店,經理主管們的上司是有建議、部分決定權的,有時候,他們的上司會找老板或老總請示,HR則承擔協助職能。
大型企業,或零售總部及百貨購物中心店的中高層,他們的薪資體系更市場化、標準化,從業也更職業化。直接上司常常就是老總,一個人就拍板。
如果在國企,主動要求加薪可能是沒有政治覺悟的表現,因為老總的年薪也就是民企同行類似規模企業老總薪資的五分之一。當然,基層員工和普通主管的薪資倒也不比同行差。
外資企業是最不需要主動要求加薪的,一則本來就是一流薪資,二來薪資體系穩健。也沒有多少主動要求加薪的幅度。
90后、80后、70后紛紛成為企業主力的現在,企業發展的價值不僅僅是國家稅收、股東財富、社會就業了,還需要對員工及家屬的薪資尊嚴和人性化關懷,這關乎員工幸福感和企業持續發展、市場競爭力。幾天前,某百貨巨頭公司十五周年大慶,公司給七千員工家屬各寄了一封感謝信和500元現金紅包,員工也是500元,令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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