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承諾讓京東商城充滿了賣點,也一度讓網購消費者仿佛看到了希望,然而現實很骨感,在流火的七月里,記者陸續收到了一些網友的投訴——京東承諾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不過是個傳說,了解了這些網購者的經歷,就很理解一位雙鉆用戶的感慨了:“京東,讓我怎么再選你。”
據報,女孩廖婷在網上“京東商城”購買了一部iPhone手機,“先交錢”后發現收不到家里的wifi,要求京東履行“無條件退貨”的承諾,誰知被京東、蘋果公司推來推去,心中頗為“窩火”。崔琪向京東商城網購了一臺小型投影儀,開包后發現質量問題,但京東以“打開包裝無性能故障影響再次銷售”為由,拒絕了她的退貨申請,致使崔琪很是沮喪,“只能認栽”。
先看貨、驗貨,再付款,這不管在何時何地購物都乃天經地義之事,怎么到京東的“送貨師傅”這里就不行了呢?京東承諾,商品如果有質量問題,“7天內無條件退貨”,廖婷、崔琪要求退貨為何如此艱難?難道她們所購之物的問題不屬質量問題?“交錢才能拆開,拆開就不能退”是什么邏輯?承諾“無條件退貨”,難道僅僅是其賺錢的噱頭?如若此,憑什么使網購者再“愛你”?
誠信,是商家為商之本。為商講誠信,就會深得消費者信賴,只要被信賴,何愁消費者“不回頭”?何憂消費者不“源源不斷”?為商講誠信,也能彰顯其長遠眼光,把企業“做大做強”就有了基礎。試想,因了誠信,消費者愿意奔你而來,因了誠信,消費者為你廣泛宣傳,何愁商品不能大量銷售呢?有了銷售的量,利潤不就“上去”了嗎?如此,“做大做強”企業就不會是一句空話了。京東的“無條件退貨”,使人感到只是一個“傳說”,其誠信無疑被大打折扣,特別是,被這“傳說”忽悠者恐怕再難成為“回頭客”了。
再說,要不被忽悠上當,除了消費者要擦亮眼睛,仔細辨別,發現問題,敢于維權外,工商部門規范電商行為也不失為有效之舉。事實上,消費者從法律訴訟角度維權很難實現,而且進度也非常慢,即使維權成功,其實際效果也不明顯。如果工商等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收到投訴,嚴厲查辦,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會受到保護。
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既然收了別人的“一分錢”,就要保證“一分貨”的質量;如果“一分貨”的質量沒能保證,那“一分錢”就理當該退。又有俗話說,“誠信為本”,為商者就要致力堅守,絕不動搖。既然有了承諾,就應該把承諾進行到底,這才是真正的“為商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