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專門針對微商渠道推出的產品涉入網絡傳銷。3月23日,北京商報記者從裁判文書網了解到,“蒙牛慢燃纖維奶昔”前微商獨家經銷商北京優選千通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選千通公司”)陷入網絡傳銷。優選千通公司在其官微一份通告中將此次網絡傳銷矛頭指向現蒙牛社交新零售平臺總經理孫帆。聲明稱,前南京運營中心負責人孫帆在負責慢燃項目期間出現決策及管理失誤,導致優選千通公司自2018年6月開始接受工商部門調查,并造成了一系列運營和售后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發展新零售渠道是蒙牛積極挖掘增量市場的舉措,但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監管漏洞導致蒙牛”慢燃“陷入傳銷風波。無論蒙牛方是對是錯,此次事件將對公司品牌短期內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涉網絡傳銷
根據裁判文書網披露的行政裁定書,“蒙牛慢燃纖維奶昔”前微商獨家經銷商優選千通公司涉網絡傳銷。行政裁定書稱,湖北省京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查處“蒙牛慢燃奶昔牛奶”網絡傳銷一案中,為防止優選千通公司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湖北省京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優選千通公司在金融機構使用的工行賬號予以凍結。經審查,法院認為湖北省京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優選千通公司銀行賬號被予以凍結一年。
優選千通公司為“蒙牛慢燃纖維奶昔”前微商獨家經銷商。3月21日,優選千通公司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慢燃項目授權到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此外,優選千通公司在《通告》中將此次網絡傳銷矛頭指向蒙牛方。《通告》稱,前南京運營中心負責人孫帆在負責慢燃項目期間出現決策及管理失誤,導致優選千通公司自2018年6月開始接受工商部門調查,并造成了一系列運營和售后問題。資料顯示,孫帆為現蒙牛社交新零售平臺總經理。
優選千通公司在《通告》中表示,自2018年9月起,孫帆私自與江蘇蘇浙國際商貿有限公司、內蒙古景瑞商貿有限公司、蘇州云領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道賽商貿有限公司、青島微視角傳媒有限公司簽署合同5家公司啟盤運營“蒙牛凝純·水解膠原蛋白品璨果凍”,并成立南京亦美今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存在擅自轉化慢燃代理數據、違規運營、煽動代理退貨、私收保證金等“嚴重損害優選千通及股東利益的行為”。
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網絡傳銷事件將對“慢燃”產品以及蒙牛公司短期內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產品的銷售業績以及公司品牌形象或將進一步受損。
針對此次網絡傳銷案對公司的影響、造成網絡傳銷案的原因以及公司未來在新零售上的具體布局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聯系蒙牛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該負責人未予以回復。
瞄準新零售的背后
專為微商渠道供貨的慢燃產品是蒙牛發力新零售渠道的表現。2018年1月,蒙牛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宣布,公司旗下新品慢燃纖維奶昔牛奶在蒙牛乳業(衡水)有限公司正式投產。這款產品只通過微商等新零售渠道投入到市場,微商可以在線上、線下同時銷售,即線下門店銷售也需要通過微商來訂貨。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進入微商渠道是蒙牛在“雙千億目標”與行業競爭背景下,積極探尋新銷售渠道、發展增量市場的舉措。另據相關報道,蒙牛集團品牌項目負責人王靜波曾對代理表示,蒙牛集團計劃到2020年實現“雙千億目標” (即市值和銷售額均達到千億),“慢燃”新零售被納入主力項目。
從蒙牛發布的最新財報數據來看,公司“雙千億目標”的實現仍有一定的距離。2018年8月,蒙牛發布2018年中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收344.74億元,同比增長17%;實現凈利15.62億元,同比增長38.5%。業內人士認為,要在2020年實現“雙千億目標”意味著這兩年蒙牛要以年均銷售額新增200億元的幅度高速發展。按此計算,2018年上半年的增速成績單,還未達到目標增長預期。
在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看來,蒙牛“新零售”
電商渠道的開拓,是滿足全渠道運營的戰略目標,更加對接新生代的購物思維,有助于公司通過新銷售渠道發展增量市場。乳業專家宋亮表示,蒙牛開拓微商渠道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改變傳統的營銷模式,積極探索新模式;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從增量市場獲取一定份額。戰略定位專家、九德定位咨詢公司創始人徐雄俊認為,蒙牛旗下產品全面覆蓋傳統渠道,要實現“雙千億目標”,公司就需挖掘新的銷售渠道。
蒙牛缺失的監管與自律
此次網絡傳銷事件被業內視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蒙牛戰略層面的偏差以及監管層面的漏洞。在業內人士看來,未來,蒙牛或可以通過加強對經銷商的監管、以子品牌發展微商產品以及加強與消費者的聯系等舉措來規避“傳銷”。
實際上,蒙牛并未放棄微商渠道的試水。日前,蒙牛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慢燃推出升級款新品的消息。根據介紹,升級款新品慢燃PLUS纖維奶昔牛奶(菠蘿椰子味)于3月3日在蒙牛衡水工廠正式下線,此次推出的慢燃PLUS纖維奶昔牛奶進行了增量和包裝的全新升級。
朱丹蓬表示,盡管發展新零售渠道有助于蒙牛發力增量市場,但由于品牌的話語權并不掌握在生產企業、而掌握在總代以及微商手中,管理過程中的監管漏洞致使蒙牛慢燃陷入傳銷風波。“從法務層面講,蒙牛和總代以及微商簽訂的合同約束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但領導層的口頭獎勵承諾或將影響經銷商,帶來不法經營。未來,蒙牛需加強監管,將目光更多地放在對經銷商管控而不是產品銷量。”
宋亮分析認為,如何建立和每一個消費者點對點的溝通方式是蒙牛發展新零售渠道需要考慮的問題。在建立這種方式的基礎上,公司再去考慮如何銷售產品。“無論是決策層的失誤導致經銷商存有不法行為,還是經銷商為了自己利益觸碰了傳銷的紅線,一旦蒙牛慢燃出現事故,消費者很容易將不好的印象延展給蒙牛,對公司品牌造成影響。未來,公司可以通過子品牌發展微商產品,并由公司直接進行管控而不是交給第三方進行銷售。”
不過,在徐雄俊看來,只要通過微商渠道銷售產品就很難規避“傳銷”,由于產品銷售涉及一級代理、二級代理,個別代理或為了個人的利益不惜發展下線。蒙牛推出只針對微商渠道的慢燃產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戰略偏差。(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