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開復表示,中國對于想進入中國的外國互聯網公司需要如何符合法律法規,描述的非常清楚。美國處理TikTok并沒有給出需要做什么才能繼續運營,對于美國對它的控訴也沒有提出任何證據。這些都是和谷歌不可比,更是不可思議的。

以下為李開復發文全文:
谷歌退出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了。不過環境和規則是很清楚的:1)中國對于想進入中國的外國互聯網公司需要如何符合法律法規,描述的非常清楚(合資公司、ICP證、服務器在中國、內容等)。愿意守這些法律法規的可以申請。谷歌就是這樣進來了。2)當谷歌后來覺得不愿意守這些法律的時候,它就決定退出了。3)美國處理TikTok并沒有給出需要做什么才能繼續運營,對于美國對它的控訴也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強迫收購+只給45天+還要收中間費,這些都是和谷歌不可比,更是不可思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