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變更的類型很多,就連稅務登記也會隨著企業的內在因素而發生改變,稅務登記種類包括: 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業、復業登記,注銷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納稅人稅種登記,扣繳稅款登記等。因此,如果企業需要某些因素發生改變,稅務登記進行改變的時候,變更申請人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
變更稅務登記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重要變化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的一種稅務登記手續。
納稅人辦理稅務變更的情形應當包括:發生改變單位名稱、改變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和經營地點(不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動的)、擴大和縮小生產經營范圍、其他稅務登記內容。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如實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自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變更手續
(一)納稅人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經濟類型、經濟性質、住所或者經營地點(指不涉及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的,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1、營業執照;
2、變更登記的有關證明文件;
3、國家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稅務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證件。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二) 納稅人辦理變更登記時,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內容逐項如實填寫,加蓋企業或業主印章后,于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之日起十日內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核準后,報有關國家稅務機關批準予以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填發的稅務登記證等有關證件,并按規定繳付工本管理費。
以上就是關于企業的稅務登記發生改變的情況下,需要做好的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準備有哪些的總結,相信各位對于稅務登記變更都有了一定的認識,如果需要了解更多關于稅務登記變更的事項的話,不妨到易商訊網進行在線客服咨詢了解!








